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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4-12-18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2024年12月18****环境局**分局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中心****分局窗口(**区**园路86号)
联系电话:0533-****100
电子邮箱:bsqhbjxzxkk@zb.****.cn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冒口生产扩建项目 | **省**市**区域城镇茜草村东 450 米 | **** | **弈成****公司 | ****,位于**省**市**区域城镇茜草村东 450 米,现有 耐火材料生产项目 于2012年12****环境保护局**分局审批意见(博环审字﹝2012﹞460号),并于2013年通过验收(博环验﹝2013﹞61号),该项目年生产冒口100吨。****公司生产发展的需求,企业拟投资建设冒口生产扩建项目。利用原有厂区车间进行生产,建设内容主要有:购置成型机、搅拌机、包装机、天然气烘箱等设备进行生产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将实现年产 300 吨冒口的生产能力。 | 该项目必须重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一)项目依托现有厂房,无土建工程。项目运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现行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该项目采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不得**或使用直接燃煤设施,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二)该项目营运期生产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天然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经排气筒 DA001 排放;烘干产生的 VOCs 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 DA001 排放。原料投料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有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II时段排放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本项目不涉及新增无组织VOCs产生,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车间内炉窑周边颗粒物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其他炉窑标准要求。 (三)该项目新增生活污水和成型机真空吸附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环卫定期清运,成型机真空吸附废水回用于生产,均不外排。 (四)项目营运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周围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该项目营运期新增一般固废:废包装、分拣杂质;新增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项目须严格按固体废物 减量化、**化、无害化 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仓库标识牌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应满足《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 (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排放不同种类污染物的废气在合并排放之前应分别设置规范的监测孔进行废气达标情况监控。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