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发改核准〔2024〕28号
****改革局关于**天然气**门站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报来**天然气**门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提升燃气管网供气能力,满足我市日益增大的用气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天然气**门站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市**街道红粉村旁。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门站1座,门站规划用地面积3600平方米,门站设计规模为18×10Nm3/h;**设计压力为4.0MPa,长度约5.6km,****门站—**工业园段供气管道,管线规格为D406×9.5/12.0mm,供气规模 14.0×10Nm3/h(233.0×10Nm3/d)。
四、项目总投资为3694.65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694.65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0%。
五、项目建设应满足国家、省和市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进一步深化工程设计方案,研究制订科学合理的施工、运营和应急安全措施。在项目实施中,要按照自然**部门初步选址意见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六、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初步选址意见(高自然资意见字〔2024〕177号)、用地预审意见复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意见(高府函〔2024〕155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改革局
2024年12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其他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未达到公开招标的前期工作不予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