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相关规定,现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市序号37)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7日,共十日。
一、反馈问题
企业污染减排仍不到位。2023年全市86个治理项目仍有4个未完成,减排效果不明显;少数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措施不到位,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来时开、走时关”“吸附材料更换不及时”等问题依然存在;全市没有一家企业“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达到A级。
二、整改目标
积极谋划企业污染治理项目,督促企业落实污染减排措施和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进一步提升企业污染治理水平。
三、整改措施
1.积极推进2024年度涉**县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建设。
2.强化挥发性有机物( VOCs)排放管控及治理,针对2023年度工业 VOCs治理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全力开展 VOCs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3.邀请相关行业专业对金盛兰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和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工作进行指导帮扶,加快完成超低排放工作,完成B级创建后争取创建A级。
4.加强企业环境监管。对“来时开、走时关”企业开展突击检查,建立用电监控等非现场监管体系,对治理设施屡次运行不正常企业依法惩治。督促企业定期更换活性炭,并建立活性炭更换台账。
四、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
1、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建设,2024年全部涉气污染防治项目均已提前完成。
2.加强涉VOCs企业监管,****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查,****加油站50余次,针对发现问题,交办县科经局督办整改。
3.****环境局督促金盛兰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绩效评级工作创B升A。
4.2024年1-10月,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882人次,****事业单位409家次,对16家单位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罚款49.63万元。帮扶指导部分涉气企业对原有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其中齐发建材新增湿电除尘设备1套,奥**更新RTO焚烧设备1套。****处理站进行了加盖并配套喷淋处理设施1套;****处理站进行了密闭并配套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1套、新代米生物对灭菌蒸汽进行了集中收集并配套喷淋处理设施1套。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反馈。
联系电话:0715-****001
联系地址:**县鱼岳镇**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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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