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发布时间2024-12-18 17:46:19 |
本比选项目为2024****联通智慧刑侦侦查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4****联通智慧刑侦侦查设备采购。
1.2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智慧刑侦侦查设备采购,主要包含30个移动布控球。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
1.3采购预算:4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4交货地点:****公司。
1.5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运行。
1.6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36个月。
1.7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本项目不含税总价最高应答限价为43.94万元,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2应答人承诺可开具符合国家行业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2021年7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采购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任意1份类似项目业绩。
注:(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b.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份清晰有效的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否则视为无效发票。(2)如为框架合同,在满足单项合同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实际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仅单独提供订单/结算单或不附订单/结算单的框架合同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订单/结算单/发票必须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可。(3)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以单项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含税金额为准。
2.4财务要求:应答人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且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 例不足50%,****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③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得分包、转包。
2.7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
(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
(8)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0****集团黑名****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且处于禁入期内;
(11****集团****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12)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8日18:00时至2024年12月24日18:00时(**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4.2比选文件的获取地点:中国联通**方门户(https://www.****.cn)-进入电子招标投标-中国联通智****采购中心。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联通**方门户(https://www.****.cn)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标投标”-“中国联通智****采购中心”,看到主页左侧导航栏—比选项目管理—寻找商机,选择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填写供应商相关信息,勾选要参与的标段,点击保存。然后点击“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应答”然后勾选需要购买的标段点击“立即结算”,使用沃支付完成比选文件费用的支付,支付成功后下载比选文件(比选文件为.megp格式,****联通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打开,软件下载详见“主页左侧导航栏-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本项目所有流程均在此平台上进行,若有疑义,应答人可登陆后在“共享文档下载”中下载操作手册。应答人需注意超过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则无法支付比选文件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4.4诚E招登记信息(供应答人开具发票)
(1****联通**方门户完成比选文件下载后,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om/),点击“商机发现”,完成应答项目的信息登记。详见门户网站:【应答人操作指南】,下载《应答人 供应商操作手册》
(2)诚E招添加订单: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找到项目,【添加订单】-【电汇】-【上传付款凭证】(沃支付成功截图)即可。
(3)“诚E招”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客服电话:020-****4219(工作日8:30-12:00,下午2:30-5:30)。
“诚E招”客服邮箱:****@chengezhao.com。
4.5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零元整(¥0元),售后不退。
5.电子招投标要求
5.1潜在应答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在比选公告要求的文件获取时间前,****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应答文件在应答截止****联通**方门户(https://www.****.cn)“电子招标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前,未将应答文件上传至此平台的应答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应答资格。
5.2****联通电子招投标过程中,如遇操作问题,请拨打下列平台电话(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国联通**方门户、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话:010-****2255。
5.3应答人须登录“中国联通**方门户(https://www.****.cn)”进行公开比选项目的文件获取、比选文件的下载以及应答文件的上传。 “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中国联通智****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中的内容应答人须全部下载、安装和学习。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14时30分
6.1.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联通**方门户(https://www.****.cn)“电子招标投标-中国联通智****采购中心”递交。
6.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以电子应答方式的,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在应答截止****联通**方门户查看唱价结果。如对唱价情况有异议,请在唱价后30分钟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认可唱价结果)。
6.3唱价后,****联通**方门户(https://www.****.cn)“电子招标投标-中国联通智****采购中心”上查阅唱价。
6.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6.4.1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应答文件或逾期未上传应答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2****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应答人提高警惕,应答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详细地址:**回族自治区**市**区**东路210号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86****0427
采购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市**区**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1
邮编:510610
项目负责人:王燕琳
电话: 155****0058
邮箱:****@163.com
开户银行:****花园支行
账号名称:****
账号: 311********72428855
9.附加项
异议受理电话:155****0058。
异议受理邮箱:****@163.com。
异议接收方式:****联通**方门户网站(https://www.****.cn****联通智****采购中心提交质疑或异议(澄清)问题。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