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提升东西部劳务协作工作成效,精准服务促稳岗,拟联合**省**市、黔南州和**市三地就业局共同组织“**—**”、“**-黔南”、“**-**”务工人员返乡专列。
一、项目名称:2025年“**-**”、“**-黔南”、“**-**”返乡专列高铁动车票购票服务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37.76万元(财政资金)
三、采购方式:自行采购—公告采购(最低价法)
四、采购编号:****
五、项目服务地点:**市内
六、项目服务期限:按采购合同约定期内。
七、项目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总所)授权。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五)供应商需符合交通运输或票务代理相关资质要求。
八、项目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
我市将联合东西部对口协作地区组织**-**(计划2025年1月25日)、**-**(计划2025年1月22日)、**-**(计划2025年1月20日)异地务工人员返乡动车专列,每趟约400人,共计约1200人(时间、车次等信息待采购方确认)。采购方确认时间、车次、乘车人员,供应商提供购票服务(含服务费)。
九、付款方式
2025年1月27日前支付项目费用50%;合同约定内容完成后支付项目费用50%作为尾款。
十、项目验收方式
按本中心《关于印发 的通知》相关规定自行组织验收。
十一、成交供应商管理要求
成交供应商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采购人将立即解除相关供应合同:
(一)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成交供应资格的;
(二)成交供应项目有转包、分包行为的;
(三)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成交供应项目能力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采购人供货或提供服务的;
(五)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六)因所供货物或服务质量原因导致所内发生安全事故的;
(七)所供应货物或服务存在故意假冒伪劣行为的;
(八)出现违反采购公告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行为;
(九)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十二、接受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上述第六点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书(所有页面加盖公章,并用信封密封,封口位盖公章);
3.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16时。
(二)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报价时间及报送地址:
1.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2.报价文件送达地点:****综合部(地址:******路198号南方精典大厦10楼)
十三、联系方式
1.项目内容咨询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2723
2.报价文件寄送
联系人:曾小姐,联系电话:****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