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现****集团有限公司****氧气、乙炔、丙烷采购(二次)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预估数量 |
1 | 氧气 | 40L 含量≥99.5% | 瓶 | 500 |
2 | 乙炔 | 10KG 含量≥98.0% | 瓶 | 200 |
3 | 丙烷 | 10KG 纯度≥98.0% | 瓶 | 500 |
根据现场需求,需多次、多点配送(**、**、**、玉屏、**)。以上为预估采购数量,具体以成交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内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进行结算。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备产品生产或供应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比选申请人须具备承担本次项目的能力,符合比选项目经营范围。所提供货物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3.必须具备有氧气、乙炔、丙烷经营许可证及危险品运输资格。
4. 比选申请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货商应保证提供的气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并年检合格,保证气瓶在瓶体标注的使用期限内。
6.比选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年审合格)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属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公司公章;供应商提供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3。
四、比选申请人报送比选文件的具体要求及其他说明
详见附件1:比选申请人须知。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地址、单位、部门及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2月24日09﹕00前填报附件4:报名表并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qq.com邮箱,未按时发送到邮箱者,比选人不予受理。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09时00分(**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接收。比选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10:00,比选申请人需到场参加比选。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址:**省**市清江路229号****二楼材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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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