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青龙桥智慧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数据中心施工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开发区青龙桥智慧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数据中心施工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县信陵镇民族路5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09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开发区青龙桥智慧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数据中心施工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采购1家服务机构,****开发区青龙桥智慧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数据中心施工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 5、采购服务内容: 提供本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2)参与隐蔽工程的收方签证,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与结算有关的分歧,参与项目实施期间工程材料价格的审核,并给业主方提出相应的意见,给业主的签证提供参考依据;(3)协助业主方办理项目的结算审核,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4)按规定及时出具阶段性跟踪审计结论、审核意见。 6、预算金额:本项目施工费资金为1715.329080万元,参照《****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规定标准的60%计费且服务费总额上限价为10.16万元(人民币)。各投标人应结合企业自身状况、项目特点等进行报价。若服务过程中按投标报价比例计算超过10.16万元的,则按10.16万元支付服务费用;若服务过程中按投标报价比例计算不足10.16万元的,则按投标报价比例据实计算服务费用。 7、最高限价:本项目施工费资金为1715.329080万元,参照《****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规定标准的60%计费且服务费总额上限价为10.16万元(人民币)。各投标人应结合企业自身状况、项目特点等进行报价。若服务过程中按投标报价比例计算超过10.16万元的,则按10.16万元支付服务费用;若服务过程中按投标报价比例计算不足10.16万元的,则按投标报价比例据实计算服务费用。 8、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开工实施至本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服务工作全部完成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其他人员据实配备,须满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跟踪审计服务需要。(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县信陵镇民族路53号)。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可以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公司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报名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网上获取: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项目报名表(见公告附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公司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QQ邮箱号(****@qq.com)报名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售价: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30日08点3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点00分(**时间) 3、地点:****(**县信陵镇民族路53号)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点00分(**时间) 2、地点:****(**县信陵镇民族路5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交易中心****中心交易网发布。 2、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采发〔2018〕1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信****中心4楼 联系方式:0718-****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信陵镇民族路53号 联系方式:152****70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0718-****0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