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提前下达2025年黑龙江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企业承担项目的公示
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6号)和《**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黑财规〔2024〕2号)有关规定,拟支持提前下达2025年**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企业承担项目共6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8日-12月2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方式: 1.省科技厅科技**统筹处 0451-****3303; 2.省科技厅监督评估与科研诚信处 0451-****8025; 3.通讯地址:****岗区**路202号,邮编150001。 **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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