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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工匠”培育对象遴选
工作承办服务商的比选公告
****拟通过比选确定1家服务商,承办**区2024年“**工匠”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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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区2024年“**工匠”培育对象遴选工作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
本次遴选工作项目费用预算最高不超过9万元。
四、项目要求
为**区遴选2024年“**工匠”培育对象提供服务。
1.本次“**工匠”培育对象的申报人数为300人左右。要求根据《**工匠”培育认定实施办法》和《关于开展2024年“**工匠”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的相关遴选条件、遴选标准、遴选程序,制定"**工匠”培育对象遴选工作方案;
2.****指导中心专家库抽取的装备制造、技术创新、文旅产业、教育卫生等领域的专家资质证明、简介以及评审专家数量等;
3.遴选工作结束后需按要求出具2024年“**工匠” 培育对象遴选工作报告。
五、服务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标。
六、需要递交的资料
1.本公告第五项所涉及的相关证明资料;
2.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盖章);
3.项目执行方案及报价书,执行方案包含遴选流程、时间安排、设施设备、氛围营造、工作人员人数等;
4.提供同类案例2个以上。
以上资料为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盖章密封。于2024年12月25日17时前,递交至**市**区**门街19号1号楼20****工会2026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龚艳、王嘉丽 联系电话:028-****6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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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
附件
2024年“**工匠”培育对象遴选工作项目
综合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折算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20% | 20分 |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獼/span> | |
2 | 项目实施方案 30% | 30分 | 从遴选流程、时间安排、设施设备、氛围营造、工作人员人数五个方面进行评审,完全满足文件要求且内容完善、切实可行的得30分;每有一项缺失扣6分;每有一项不完善或不完整的扣3分。 | |
3 | 专家资质30% | 30分 | 评审专家包含装备制造、技术创新、文旅产业、教育卫生等领域每项不少于3名,具有相关资质每1名得2分;每项每增加一位具有相关资质且的,每增加一个得2分。 | 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
4 | 业绩20% | 20分 | 供应商每有一项本项目类似业绩得5分,最多得20分。 | 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