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杨春湖畔商业4号楼部分盘活运营改造工程(项目名称)进行招标,项目前期手续完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机构(供货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对毛坯状态的杨春湖畔商业4号楼1F、11F、12F、16F、18F进行办公化改造装修施工,各楼层共计建筑面积约2806.24㎡。
三、招标范围
杨春湖畔商业4号楼1F大堂、雨棚、幕墙以及11F、12F、16F、18F区域(含各楼层楼梯间);其中包括上述空间图纸范围内的装饰装修、暖通工程、拆改(结构和管网)等工程施工内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成品保护、检验检测、消防改造验收、保洁(含精保洁)、移交入驻等工作所需的一切劳务、物料及机械,以及工程施工中所需的一切附带杂项工作及所需劳务与配合,无论此等工作有否举例于合同文件中。
四、服务期(供货期)
自2025年1月13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合同累计工期 78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批准开工之日为准。
五、服务地点(供货地点)
本项目位于**市**区,杨春湖公园以北、**大道以南,杨春湖路以东、高铁线以西。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承接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小于3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具备二级建造师(建筑),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管理经历。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于 2024年12月19日至12月23日 09:30~17:00 时(**时间),在**省**市**区******营销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具体与联系人对接;对所取得的文件须严格保密,不得外传。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5 年 1 月 8日 09:30 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送达地点:**省**市**区******营销中心。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设计院****公司官网(http://www.****.com/)上发布。
招 标 人: ****
办公地址: **省**市**区******营销中心。
联 系 人: 方亮
联系电话: 189****6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