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铜箔转让公告
项目信息
**** | 废料类别保税 | |
202********09503 | 竞价开始时间2024-12-24 14:30:00 | |
2024-12-20 16:30:00 | 保证金240000元 | |
2024-12-23 11:30:00 | 转让方名称**** | |
**市**区 | ||
1. 本次公告项目预计出货日期:2025年01月01日-2025年06月30日,实际以合同为准。 2. 申购企业须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成分含量及规格型号等)。项目公告公示的图片、规格描述等信息仅供参考。 3. 标的数量为预估数量,不得作为双方合同要约,实际出货数量与预估数量有差异的,以地磅实际过磅出货数量为准,且不接受挑选。 4. 看样请提前预约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回收资质证明;非法人看样请提供看样人身份证及法人委托书。原则上要求必须看样,若未看样,则不得对标的物提出任何异议。 5. 人力、车辆、工具的安排及对货物进行打包、清运由申购企业负责,具体移交事宜以合同为准。 6. 为保证合同正常履行,申购企业需向加贸企业缴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加贸企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购企业,申购企业根据书面通知办理交款或退款手续。 7. 该标案标的物的处置风险自申购企业进入招标企业开始装载时全部转移至申购企业,申购企业不得任意抛弃、遗撒或填埋,在招标企业装载、运输、处置过程中发生污染等损害事故,所致一切责任由申购企业负担。 如因申****政府或第三方对招标企业进行罚款或被要求赔偿损失的,申购企业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8. 为保护加贸企业和真实意向申购企业的合法利益,设定公告内容、合同模板及其它附件作为要约,申购企业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 9. 加贸企业通过考察判定申购企业不具备保证完成合同的硬件和软件实力,加贸企业有权取消合同。 10. 申购企业不得恶意竞拍,否则取消其申购资格。 11. 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执行。 | ||
1. 得标企业须无条件接收出标企业交付的废铜箔 。 2.本次招标公示的图片、规格描述等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看样情况为准。 3.标案标的物属于一般工业废弃物,参与竞标企业须具有金属回收或**再利用等相关经营资质且具备相应处理能力。 4.本次招标公示的含铜量仅供参考,实际含铜量由得标企业每次实际抽样检测结果为准,如海关需要重新检测则由得标企业进行抽样检测。 5.装运运输工具由得标企业负责(货车/铲),得标企业负责装车,出标企业厂内过磅称重,得标企业提供现场称重照片及回收计量清单。 6.本次招标之标的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 2025年6月30日。 7.此次竞价的价格不含税,增值税税率13%全由买方承担。本次招标之标的为“折率”,结算单价 = [结算当月网络平均铜单价/1.13]X 含铜量(实际取样测量) X “折率”。网络平均铜单价参照**有色金属网,取每日1号电解铜最低价与最高价之平均值。 8.为保证合同正常履行,得标企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出标企业保证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产生方开具收据作为凭证(不包括利息)。如双方终止合同,收集方不再从事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并且收集方结清对产生方的一切欠款后,产生方在15个工作日内根据凭证退回该保证金。合同履行期间,得标企业违约、相关人员违章被罚款或对出标企业人员或财产造成损失,出标企业将视情况予以部分或全额扣除,如保证金不足以上赔付以上损失,得标企业须另行向出标企业赔偿不足部分。 9.成功签署合同是得标企业竞标成功的先决条件,若得标企业与出标企业无法签署平台随附《保税废弃物收集处置协议》,则得标企业竞标失败,不得为出标企业处置废弃物。得标企业已清楚明白其一旦中标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保税废弃物收集处置合同》及其全部附件《保密协议》,《商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声明》《安全协议》《采购通用条款与条件》等,并遵守其在合同项下应当履行的义务。 10.考虑出标企业废弃物储存空间,一旦废弃物储存空间填满,出标企业第一时间通知得标企业,得标企业务必在被通知的24小时内到出标企业进行收集、装运、处置。若得标企业违反上述条款,需向出标企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1.得标企业同意购买保税废弃物处置合同中要求购买的全部保险,并向出标企业提供保险单据的复印件。若得标企业购买的保险不符合出标企业要求,其将被认定为不满足履行收集处置保税废弃物的资格。 12.意向受让方具有标的物的回收资质及相应的生产加工类型 。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14. 定约后,需按转让方要求安排人力\车辆\工具并及时对货物进行打包\清运 。 15. 看样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6.加贸企业通过考察判定申购企业不具备保证完成合同的硬件和软件实力,加贸企业有权取消合同 。 17.申购企业不得恶意竞拍,否则取消其申购资格。 | ||
无 | 变更条款描述无 | |
1、开增值税发票; 2、此次竞价的价格不含税,增值税由买方承担; 3、本次竞价会标的物为金属废料; 4、本竞价会交易服务费约定如下: 交易服务费=成交总金额×1.5%,成交总金额=成交单价×公告数量,成交单价=66285.84元/吨(2024年1-10月**有色金属网1号电解铜平均铜单价,未税价)×97.83%(2024年1-10月平均铜含量)×折率(本次竞价竞得折率)。本成交单价中的平均铜单价**均含铜量仅用于计算交易服务费,不适用结算价款。买方交割货物完毕30日内,实际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税金额较上述“成交总金额”减少10%以上(含10%)的,买方企业可向废料交易平台提交相应材料,经平台审核同意后据实调减交易服务费,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约。 | 平台咨询电话 严铭睿:023-****8084 |
标的信息
废铜箔(第二次转让) | 金属废料 | 39101 千克 | 93% | 废铜箔 | 网络竞价 | 铜箔使用过程中需要丢弃的载体铜箔,主要含铜。数量,含铜量均为预估,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产生为准;含铜量以实际每批次测量为准,详细见图片。 本次招标之标的为“折率”,结算单价 = 结算当月网络平均铜单价/1.13X 含铜量(实际取样测量) X “折率”。网络平均铜单价参照**有色金属网,取每日1号电解铜最低价与最高价之平均值。 |
竞价信息
竞公式 | 挂牌折率93% | |
含铜废液/废铜箔/废铜箔(JX):竞拍折率为“铜折率”。 结算单价 = 结算当月网络平均铜单价/1.13 X 含铜量(实际取样测量) X “铜折率” 备注: 结算当月网络平均铜单价参照**有色金属网,取每日1号电解铜最低价与最高价之平均值 |
收费标准
申购企业 |
系统成交总价×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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