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市湘江原种场段岸坡综合治理工程的澄清文件
****种场段岸坡综合治理工程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2024-12-18 09:10
90天 |
其他 |
600,000元 人民币 |
0万元 人民币 |
HNFJZCBZHPGF[JS] |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9条其他条款增加:9.8投标担保金额:陆拾万元整,递交形式为:采用保函缴纳方式,保函缴纳形式为线下保函或电子保函,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款: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6日17时30分 更正为: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5日17时30分。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条款: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0 09:30 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9 09:30。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款:最高投标限价和其计算方法及编制依据: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790.37万元。 (1)设计费招标控制价:57.63万元。 (2)工程费招标控制价:3732.74万元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施工组织能力并结合项目进度要求进行合理报价;暂列金额作为不可竞争费须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得上浮或下调,不参与竞价,投标人响应即可,由招标人控制使用。工程结算价款按实际竣工验收****评审中心评审结果为准,但结算总价不得大于工程招标概算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招标控制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备注:中标人的中标价作为暂定合同价格,是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基础。工程施工费的最终结算****评审中心审查结论为准。 更正为:1、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人民币:3790.37万元(其中: 设计费:57.63万元;工程费用 3732.74万元)。 2、投标总价、工程费用、设计费均不得超过相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3、工程费结算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可调总价合同,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实行总价控制。根据施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其中设计费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财政审核后据实结算,工程施工费按施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财政评审后据实结算。 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8款: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答辩要求:2、答辩方式: 现场答辩,具体要求为:项目负责人到开标现场答辩,答辩时间约10分钟; 更正为:2、答辩方式:现场答辩,具体要求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到开标现场答辩,答辩时间约10分钟 ; 6、补充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图纸、概算清单及控制价的说明文件,具体详见附件。 二、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改革局(行政监管部门),电话 0746-****675。 三、其他内容不变,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做相应的调整和修改。以上变更公告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人谅解。 招标人:****; 地址:**市浯溪中路; 联系人:彭秋生; 电话:199****9690(本人同意公布);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海关大楼院内后门二楼; 联系人:刘展、盛纪军; 电话:166****3603、131****1272(本人同意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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