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2027****餐厅)经营权招标项目的****门市**区沧虹路95****银行大厦8楼、**市**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2027****餐厅)经营权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2025年-2027****餐厅)经营权,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2月1日起至2028年1月31日(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体结束时间以2027-2028学年第一学期截止日期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2投标人应提供最近一期(季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则须提供2023年1月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以上序号3.2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的即可参加招标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提交投标文件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评标委员会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A.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B.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C.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②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6投标人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7投标人必须为餐饮企业(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书面承诺中标后在第一次供餐前为本项目食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沧虹路95****银行大厦8楼
**市**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采购文件邮寄购买标书费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07675
售价:人民币50元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颜小姐 0592-****808,江小姐/谢小姐 0592-****288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20日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A栋)12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门市**区文勤路8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0592-****1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区沧虹路95****银行八楼
**市**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
联系方式:0592-****3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秀贞、危青
电 话:059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