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6504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湖内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05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724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64319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57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924BA0152 | |||
起始价: | 12870.736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1月07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1月17日 |
宗地编号: | 荣自然资经挂字[2024]18-1号 | 宗地总面积: | 4042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湖**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13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941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31020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8460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67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924BA0155 | |||
起始价: | 13375.314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1月07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1月17日 |
宗地编号: | 荣自然资经挂字[2024]18-2号 | 宗地总面积: | 2467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环湖西路东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85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312 | ||||||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1790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2257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82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924BA0150 | |||
起始价: | 9125.187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1月07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1月17日 |
宗地编号: | 荣自然资经挂字[2024]18-3号 | 宗地总面积: | 4385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湖内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051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429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4342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73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924BA0153 | |||
起始价: | 8686.453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1月07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1月17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8日 至 2025年01月14日 到 **市公共**交易网中的自然**电子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1月07日 至 2025年01月14日 到 **市公共**交易网中的自然**电子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4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1月14日 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市公共**交易网中的自然**电子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5年01月07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1月17日 11时00分;
荣自然资经挂字[2024]18-1号 号地块:2025年01月07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1月17日 11时00分;
荣自然资经挂字[2024]18-2号 号地块:2025年01月07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1月17日 11时00分;
荣自然资经挂字[2024]18-3号 号地块:2025年01月07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1月17日 11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不进行现场竞价,竞买人应在规定的挂牌出让期限内通过**市自然**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或壹拾万元的整数倍数。 (三)竞买人必须在挂牌出让期截止前5分钟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该宗地的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程序为:挂牌出让期限截止前5分钟,系统开始限时竞价,竞买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的任一时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竞买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并默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交易中心负责对系统自动确认的最终报价进行认定。 (四)本次出让为有底价出让,竞价结束后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竞买人为本宗地的竞得人。 (五)凡有意参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的竞买人均应在意向地块挂牌起始时间前办理CA数字证书,竞买人需****交易中心****中心402室办理(地址:**市河**路81号,联系电话:0631-****330,联系人:马女士)。 (六)本次参与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人所使用的计算机必须按国土**网上交易系统要求进行配置(具体配置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因配置不当或竞买人的计算机软件、硬件或网络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参加竞买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出让人概不负责,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因此停止。 (七)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宗地有关情况和具体要求若有变更,将在**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信息”自然**栏目“出让公告”栏中和自然**电子交易系统的地块详情的“变更公告”栏中及时予以公告,以挂牌出让前最后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八)此次交易出让人不组织对网上交易地块的集体现场踏勘,申请人可根据挂牌出让地块的具体位置自行实地踏勘。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要求,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九)申请人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交易地块及其他交易事项有疑问的,可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开始前(即2025年1月6日前)向********交易中心****中心咨询。 (十) 其他未涉及事项,以挂牌文件为准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观**路14号
联 系 人:庞女士
联系电话:0631-****617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
开户账号:228****4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