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良街道逢沙村朝盛路段明渠截污工程(结算审核)】中选结果的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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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良街道逢沙村朝盛路段明渠截污工程(结算审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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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1,200元 | ||
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 742号文)为依据并结合《大良城建办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规定计取服务费用,工程结算审核价法中“基本收费”、“效益收费”的费率之和为准,下浮率取值如下∶工程结算50万(不含)以内,不下浮;工程结算 50万(含)-100万(不含)以内,下浮10%;工程结算100万(含)-400万(不含),下浮 15%; 工程结算 400 万(含)以上,下浮20%。单宗不足1200元按照1200元收取。 最终结算价以施工单位送审价为计价基数。 暂按本工程的投资额27万元为基数,按以下计算方式计算咨询服务费,270000×0.28%+【|核减额|+|核增额|】×5%=756元<1200元(按1200元收取),暂按1200元计取服务费。 | ||
直接选取 | ||
****85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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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高新区科园二路10号2栋2单元3层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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