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东莞仁康医院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医院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4-11-20
【详细信息】
粤环审〔2024〕224号 | |||||
****公司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 | |||||
普通 | |||||
同意按照项目环评文件内容实施 | |||||
********医院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公司 |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914********2270056 |
王柏枝 |
身份证 |
2024年11月20日 |
2024年11月20日 |
长期 |
**** |
有效 |
【正文信息】
********医院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号为****)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位于**省**市厚街镇溪头村东溪路88****医院内。项目主要内容为:****设备科、缓冲通道、热疗仪机房、热疗仪操作室和更衣室等区域改建为1间介入手术室,在该介入手术室内新增安装使用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用于介入手术中的放射诊疗,该装置最大管电压为125千伏,最大管电流为1000毫安,属Ⅱ类射线装置。
二、**省环境辐射监测与核****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评估意见认为,报告表有关该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内容,以及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合理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
三、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确保辐射工作人员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5毫希沃特/年,公众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0.25毫希沃特/年。
四、本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程序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五、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生态环境局负责。
****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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