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食品加工产业园地块面积为14479.25㎡,位于**市小**镇鲁**村,电厂生活区以东,鲁**村以南,中庄房村以西,原车站村以北,隶属**市小**镇所辖,道路为沥青路面,交通便利。原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仅用作办公、足球场、篮球场使用,现状为闲置状态;****政府拟收回后用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以解决周边居民的住房问题,拟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484套。地势地势北西高南东低,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3.191162°,北纬23.830057°,大门坐标为东经103.191275°,北纬23.829869°,地面高程1165.91~1174.49m,相对高差8.58m。
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共布设了土壤采样点14个,其中,地块内深层采样点11个,钻孔深度6.9-12.1m不等;地块外对照点3个,采样深度0-0.5m。共计采集土壤样品70件(不含现场平行样8件)。
调查结果表明,土壤样品中重金属及无机物(汞、铜、铅、镍、镉、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检测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中,砷检测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A.1 各主要类型土壤中砷的背景值”,且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20mg/kg;石油烃(C10-C40)检测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2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其他项目)”第一类用地筛选值;pH值在6.81-8.44(无量纲)之间,均为无酸化或碱化(5.5≤pH<8.5);氟化物(总)检测浓度均低于《**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环境初步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共布设了地下水采样点4个,其中,地下水上游方向地块外布设1个地下水对照监测井;地块内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采集水样4件(不含现场平行样1件)。
调查结果表明,地下水样品中25项指标(pH值、硫酸盐、氨氮(以N计)、氯化物、铁、锰、铜、锌、铝、钠、镉、铅、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硫化物、亚硝酸盐氮(以N计)、硝酸盐氮(以N计)、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铬(六价)、硒)检测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及限值”Ⅲ类;石油类检出浓度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Ⅲ类。
综合结论:
根据以上调查结论,**州**市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食品加工产业园地块能够满足居住用地(R)(第一类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结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工作。
编制单位:****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