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顺平精工压铸分公司X射线装置探伤作业应用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636MA0CJP894H | 建设单位法人:王庆党 |
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蒲上乡东南蒲村****厂房内西北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X射线装置探伤作业应用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蒲上乡东南蒲村****厂房内西北 |
经度:115.15991 纬度: 38.87992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04 |
保行审环评辐字〔202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1-01-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14.5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0600MA0CE6QU1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911********892888M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911********892888M | 竣工时间:2024-06-24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dlhjjc.com/shows/10/149.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已建设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原公司名称:****公司****公司、****公司****公司)位于**省**市**县蒲上乡东南蒲村。公司现有一台X射线探伤机,属于Ⅱ类射线装置,于2016年12月15****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司****公司使用Ⅱ类射线探伤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保环辐报告表[2016]021号);2017年5月18****环境保护局的验收意见(保环核验[2017]06号),公司于2022年9月15****生态环境局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号:冀环辐证[F0415],许可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项目建设内容:拟在厂房内西北部新增1处Ⅱ类X射线探伤机使用场所,场所北侧为低压机,西侧为空地,东侧隔空地为回转式热处理炉,南侧隔厂房内过道为去毛刺区,该场所新增使用1台X射线探伤机,型号为XYD-225,最大管电压为225kV,最大管电流为8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用于对铸造工件探伤检测。项目总投资114.5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6.2%。 | 实际建设情况:已建设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已落实。 本项目为1台X射线探伤机(含屏蔽体),射线装置位于屏蔽体内,尺寸:长3.2m,宽2.6m,高2.72m;操作台位于屏蔽体西南侧,本项目X射线探伤机有用线束照射方向为向上,需检测的工件中,最大尺寸为202.4mm×218mm×666.5mm,工件通过机械传动系统运移至屏蔽体内检测区,检测完成运移出屏蔽体。机房上方为屏蔽体顶。 本次对控制区和监督区进行划分,控制区为屏蔽体内;监督区为屏蔽体周围一定区域(8m(东西长)×7m(南北长))范围内(含操作台),与环评一致。 | 实际建设情况:已建设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辐射工作场所防护要落实环评要求。辐射工作场所应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措施,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确保辐射工作场所周围剂量率控制水平、辐射工作人员及公众所受辐射剂量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和《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的标准限值及其它国家标准中的限值要求;探伤室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排风管**口避免朝向人员活动密集区。 | 实际建设情况:已建设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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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按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方式,落实施工期环境管理要求,防止噪声、扬尘等对环境的影响。 | 已落实。本工程屏蔽体及操作台的安装产生了少量的扬尘、及垃圾,已及时清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辐射工作场所防护要落实环评要求。辐射工作场所应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措施,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确保辐射工作场所周围剂量率控制水平、辐射工作人员及公众所受辐射剂量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和《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的标准限值及其它国家标准中的限值要求;探伤室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排风管**口避免朝向人员活动密集区。 | 已落实。射线装置设置了单独的机房,射线装置进件口地面设置了警示线,还配备了监测仪器、个人剂量报警仪等辐射防护用品。屏蔽体外30cm处剂量当量率最大值为0.052μSv/h,操作台剂量当量率为0.031μSv/h,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关注点最高周围剂量当量参考控制水平不大于2.5μSv/h要求。X射线探伤机职业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最大值为0.074mSv/a,满足5mSv/a的剂量约束值要求。受影响的公众人员中,年有效剂量最大值为0.110mSv/a,满足0.1mSv/a的剂量约束值要求。职业人员周有效剂量最大值为1.48μSv/周,受影响的公众人员周有效剂量最大值为2.83μSv/周,均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中对放射工作场所应不大于100μSv/周,对公众场所应不大于5μSv/周的剂量当量参考控制水平。 |
表7 风险设施
1 | 探伤工作人员必须取得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和无损探伤人员资格方可上岗,定期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依规保存。 按规定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每年必须按时组织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年度评估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年度评估报告每年1月31****机关,同时抄送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 已落实。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均持证上岗。定期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建立了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依规保存。 已落实。该项目于2024年7月2日换发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为冀环辐证[F0415]。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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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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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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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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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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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严格按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方式,落实施工期环境管理要求,防止噪声、扬尘等对环境的影响。 你单位应设置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制定完善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安全管理规定、设备检修维护、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场所分区管理规定、监测仪表使用与校验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 辐射工作场所防护要落实环评要求。辐射工作场所应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措施,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确保辐射工作场所周围剂量率控制水平、辐射工作人员及公众所受辐射剂量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和《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的标准限值及其它国家标准中的限值要求;探伤室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排风管**口避免朝向人员活动密集区。 探伤工作人员必须取得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和无损探伤人员资格方可上岗,定期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依规保存。 按规定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每年必须按时组织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年度评估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年度评估报告每年1月31****机关,同时抄送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本工程屏蔽体及操作台的安装产生了少量的扬尘、及垃圾,已及时清理。 已落实。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等规定,严格落实了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了专人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了完善辐射安全管理、岗位职责、辐射防护、操作程序、人员培训计划、设备检修维护、监测方案、事故应急预案等各项规章制度并已贯彻落实。 已落实。射线装置设置了单独的机房,射线装置进件口地面设置了警示线,还配备了监测仪器、个人剂量报警仪等辐射防护用品。屏蔽体外30cm处剂量当量率最大值为0.052μSv/h,操作台剂量当量率为0.031μSv/h,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关注点最高周围剂量当量参考控制水平不大于2.5μSv/h要求。X射线探伤机职业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最大值为0.074mSv/a,满足5mSv/a的剂量约束值要求。受影响的公众人员中,年有效剂量最大值为0.110mSv/a,满足0.1mSv/a的剂量约束值要求。职业人员周有效剂量最大值为1.48μSv/周,受影响的公众人员周有效剂量最大值为2.83μSv/周,均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中对放射工作场所应不大于100μSv/周,对公众场所应不大于5μSv/周的剂量当量参考控制水平。 已落实。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均持证上岗。定期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建立了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依规保存。 已落实。该项目于2024年7月2日换发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为冀环辐证[F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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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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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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