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县与儿街镇汇景名都3#楼商6室租赁竞价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竞价
竞价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2日
竞价日期:2024年12月18日9时30分
起始价:1200元/年
成交人名称:****
成交人联系地址:**省**县与儿街镇百福庵村双桂塘组08
成交金额:1200元/年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本次竞价标的系**县与儿街镇汇景名都3#楼商6室租赁,坐落于**县与儿街镇105国道北侧汇景名都小区,面积约39.22平方米,开间2.75米,进深12米,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为毛坯房。起始价每年1200.00元,租期3年。
竞价小组:方义芳、章萍、朱探宇
委托人名称:****
地址:**省**市**县与儿街镇街道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153****2931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县国投大厦
项目负责人:汪女士
联系电话:0564-****033,151****8622
收费标准:按竞价文件约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竞价文件约定收取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3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县国投大厦,联系电话:0564-****033。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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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