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和《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云政发〔2015〕49号)等文件规定,****政府批准,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省牟****砂场(未有偿处置**量)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交易平台
名称:****
地址:**省****县**镇万寿路153号
交易机构:****交易中心
地址:**省****县**镇南大街189号
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s://ggzy.****.cn/homePage(进入后切换地区至**州本级)
二、拟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省牟****砂场
2.矿山地理位置:牟****砂场位于**县县城24°方向,平距约37.0km,隶属****村委会所辖。采矿权范围由8个拐点圈定,**地理坐标:东经101°4325"~101°43'53",北纬2537'08"~25°37'29",面积0.2688km2(403.2亩),开采标高1864—1710m。成昆铁路从**东部通过,**至**高速公路从**北东部通过,元双二级公路从****通过,**至元双公路平距约1.0km,至**县城里程约50.0km, **至**约32.0km与安楚高速、320国道相连,乡级公路网密布,交通方便。**范围拐点坐标、开采标高、**面积如下表:
**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 | X | Y | 备注 |
矿1 | ****663.49 | ****3126.18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3°带。 |
矿2 | ****737.34 | ****2868.64 | |
矿3 | ****711.49 | ****2699.92 | |
矿4 | ****810.14 | ****2512.85 | |
矿5 | ****132.42 | ****2355.63 | |
矿6 | ****304.25 | ****2607.45 | |
矿7 | ****121.26 | ****2892.39 | |
矿8 | ****858.55 | ****3048.50 | |
**面积 | 0.2688km2(403.2亩) | ||
开采标高 | 1864—1710m |
3.**储量
本次采矿权出让不涉及**范围调整。根据《**省牟****砂场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矿勘查地质报告(2017年)》,**范围内累计查明(333)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矿**量1986.81万立方米(3576.27万吨),应参与评估的(333)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矿**量1986.81万立方米(3576.27万吨)。根据《**省牟****砂场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书》(云君信矿评字(2018)第089号),因考虑压覆**因素,仅委托对**范围内999.00万立方米(即1798.20万吨)**储量进行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挂牌出让,未对**范围内已查明保有(333)**量987.81万立方米(即1778.07万吨)进行有偿出让。
2024年9月,该采矿权即将到期时,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及《******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储量评审备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该采矿权人委托技术单位实施了**范围储量勘探核实,根据《**省牟****砂场建筑用砂矿**储量核实报告(2024年)》,截至2024年8月20日,在矿权范围内累计查明(探明+推断)**量1803.26万立方米(3245.86万吨),需进行依法有偿处置保有**量804.26万立方米(1447.66万吨)。
根据《**省牟****砂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云中瑞矿评报字〔2024〕第028号),本次拟挂牌出让**量为804.26万立方米(1447.66万吨)。
4.拟出让挂牌起始价
根据《**省牟****砂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云中瑞矿评报字〔2024〕第028号),本次拟挂牌出让牟****砂场建筑用砂矿(未有偿处置**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为547.99万元,拟挂牌出让起始价为547.99万元(大写:伍佰肆拾柒万玖仟玖佰元整)。
5.矿山服务年限
本次拟挂牌出让牟****砂场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拟出让证载年生产规模为50万吨/年、出让矿山服务年限10年(以采矿许可证证载登记的起止时间计算为准)。
三、竞买人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符合采矿权申请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备与申请勘查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含);
(三)具备良好的信誉:
1.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
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本次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四、出让方式和报名、交易时间及地点
(一)出让方式:网络公开挂牌
(二)地点:**省公共**交易信息网
(三)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9日8:00至2025年1月20日17:00(20个工作日)。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间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下载挂牌出让文件(含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申请登记报名时间:2025年1月7日8:00至2025年1月20日17:00时止(10个工作日)。
(二)申请报名方式:
1.CA数字证书办理: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cn/homePage),选择“**州”,切换至“**州公共**电子服务系统”界面,点击“CA办理”按提示完成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按网站“办事指南”CA办理流程准备齐注册资料直接申请办理,也可****交易中心6楼CA办理窗口现场办理(联系电话:0878-****989)。
★注:CA数字证书通过网上申请办理,提交、审核均需要一定时间,请意向竞买人提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
2.网上报名: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进入“办事指南”下载《**省矿业权系统操作手册》,按说明进行报名及竞买操作。
(三)意向竞买人须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PDF格式),主要包括下列材料:
1.采矿权竞买申请书、报名表、竞买声明和自愿承担风险责任承诺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信誉良好的证明材料(本公告中第三条三规定的查询网站彩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5.竞买履约保证金缴纳收据,意向****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时间:2025年1月7日8:00至2025年1月20日17:00时止(10个工作日)。
2.资格审查的方式:竞买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由****审查。所有意向竞买人可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将不能参加本次网络挂牌出让活动。
3.竞买资格确认:意向竞买人资格审查通过且缴纳竞买履约保证金的,将收到《资格确认书》,取得竞买资格后,竞买人可在挂牌时间内登****交易中心网进行报价操作。
六、竞买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一)竞买人需缴纳竞买履约保证金:110万元
(二)竞买履约保证金收取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530********050500561
(三)缴纳时间:2025年1月7日8:00至2025年1月20日17:00时止(10个工作日)。
注:竞买履约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竞买申请人应合理安排保证金缴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到账时间截止后转入保证金专户的,视为未缴纳竞买履约保证金,不能参与本次挂牌出让活动。建议尽快汇款,避免因到账时间延迟造成报名失败。
(四)缴纳方式:竞买保证金采取线下交纳方式,从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交纳名称必须与竞买申请人名称一致,银行对账单上应注明竞买采矿权名称。
(五)保证金的处置:
1.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予以退还。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签订出让合同并按合同要求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
2.竞买申请人成功竞得后,未在成交确认书规定时限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未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不予退还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恶意串通、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竞得结果无效,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出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违约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4.因竞得人原因导致采矿权出让结果失效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非竞得人原因导致采矿权出让结果失效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在1个月内不计利息给予退还。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挂牌报价时间:2025年1月21日8:00至2025年2月8日15:00时止(10个工作日)。
(二)交易流程:用户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缴纳保证金→项目报名→查验报名资料→取得竞买资格→竞价(含限时竞价)→签订《成交确认书》→结果公示→签订合同。
(三)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1.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有底价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增价方式报价,起始价为547.99万元,增价幅度为每次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数;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3.挂牌期限届满,交易系统将自动转为限时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以当时的最高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期间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为竞得人(详见出让须知)。
(四)签订成交确认书:确定竞得人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在24小时之内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五)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将于《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部门户网站、**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州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政府网公示10个工作日。
(六)签订合同: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自行与****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全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七)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竞得人按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八)采矿权登记办理:竞得人按《******厅关于精简调整矿业权登记等事项申请资料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95号)要求提交齐全的登记资料,到自然**部门办理采矿权登记,申请颁发采矿许可证。
八、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本次采矿权出让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应当自行前往实地踏查、核实矿山实际情况(费用自理)。本次采矿权出让范围的地质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出让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须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在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时,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及其他不可抗力等为由提出退款、索赔、**开采期限等要求,其开采风险和竞买风险均由竞买人承担。
(二)矿产**开采具有较大的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策因素。因国家、**省及**州产业政策、环保政策、林地审批等政策调整不得继续开采的,以及其他风险造成无法开采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
(三)**省牟****砂场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矿2018年出让**范围**量999.00万立方米(即1798.20万吨),出让年限6年,现采矿权已到期,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为对《**省牟****砂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云中瑞矿评报字〔2024〕第028号),探明**范围内未有偿处置的**量804.26万立方米(1447.66万吨)进行挂牌出让。新的竞得人须同原矿业权人就矿权整合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后方能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省牟****砂场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矿已对矿山原采矿权及其原有生产系统资产进行了评估,资产评估价值(净值)3147.46万元。新的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30日内须与原矿权人就资产收购相关事宜达成一致,若新的竞得人无法按要求完成矿权整合导致无法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则此次挂牌无效,将由****重新组织挂牌。
(四)竞得人严格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相应责任和义务,按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提交相关机构进行审查备案,方能作为申请采矿权登记的要件。若上述方案未能通过审查,导致不能办理采矿权登记的,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存在的风险。
(五)本次挂牌出让矿业权涉及的土地、林权、山权、青苗、道路使用、用电、用水、坟墓、寺庙、搬迁等不在出让范围内,由竞买人自行协商解决。矿产**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林业、水务、环保、安全等部门相关手续,由竞得人到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办理。
(六)竞得人应按照国家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建设绿色矿山,并接受监督检查。
(七)竞买申请人因其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泄露密码、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采矿权出让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1月20日17:00时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交易中心。逾期未送达视为无异议。
十、违约责任、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在矿业权交易活动中,存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第三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按照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规定进行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出让公告、挂牌成交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自然**部门户网站、**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州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政府网等网站媒体发布。
(二)出让公告发布期间,公告内容发生变化,将按原发布渠道重新发布出让公告或者变更、补遗出让公告,以挂牌出让前最后公告中的内容为准。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三)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本次采矿权信息、交易须知和其他相关文件及矿业权现状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四)竞价结束后,竞得人必须携带竞买报名材料纸质原件在1个工作日内到达****矿业权管理股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按违约行为处理,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结果将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逾期不缴将按每日2‰收取滞纳金。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含开采过程中应向国家缴纳的规费。
(五)采矿权出让交易活动中涉及的前期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六)竞得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之前,须按规定修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和土地复垦费用。
(七)在采矿生产前,采矿权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取得林业、用地、水利、安全等许可手续,在开采过程中严格按照《矿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矿产**开采,严格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相关义务和职责,按照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工程,妥善解决矿山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
(八)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采矿权挂牌须知等出让文件,并按现行矿产**管理政策规定办理。
联系方式
****:0878-****381
****交易中心:0878-****345
****交易中心CA办理窗口:0878-****989
****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