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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水务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审批**市**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市**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2-441426-04-01-365951)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大柘镇南****中心:**总建筑面积8370.50㎡单体建筑2栋、18泊机动车停车位(含无障碍)1个。2、南药产品互联网+集配基地建设项目:在已建的钢结构仓库内搭建建筑面积约470平方米的南药产品质量检测室设备和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南药产品冷藏库。3、南药展示园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入口标识、70泊机动车停车位、泵站及附属配套建设工程;**长约1450m的混凝土路面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4、南药美谷产业融合建设项目:在石正镇**村华清园内**长约2770米的混凝土路面;改造长约822.5米的道路,同步配套相关基础设施等。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9096.37 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5762.27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89.32 万元,设备费用683.05 万元,预备费用361.73 万元,土地费用1500 万元。
四、项目建设工期:从2025年1月开始,工期约24个月。
五、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中央资金和上级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级财**企业统筹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市**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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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办公室、自然**局、财政局、****建设局、 审计局、梅****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