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现在用体外冲击波碎石机(HK.ESW-VI)影像处理器损坏,显示器故障无法维修,需升级更换为百万像素图像系统(MIS2024-Lite100)现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体外冲击波碎石机(HK.ESW-VI)影像系统项目,项目预算为2.8万元,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现(体外冲击波碎石机(HK.ESWL-VI)影像系统,因机器使用年限长,目前老化损坏,需要维修升级。根据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已注册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其设计、原材料、生产工艺、适用范围、使用方法等发生实质性变化,有可能影响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注册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发生其他变化的,应当按****管理部门的规定备案或者报告。”影像系统是核心配件,须与整机一同注册,如使用非原厂配件,则整机的原材料已发生变化,按此法规要求,整机需要重新注册。如使用非原厂配件,深****公司将不负责重新注册,因此只能使用原厂配件。故购买的产品具有唯一性。
在售后方面,根据资质证明,****是此台体外冲击波碎石机(HK.ESW-VI)原生产厂家,具有售后资质。
拟推荐供应商:****
供应商地址:**市****联社区海科兴战略**产业园A栋02区1楼101、A栋02区5楼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12月20日—12月 24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采购部。
采购单位地址:**市**区杏林路80号(****城南院区)
采购单位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083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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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