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G311连栾线S214平**至崔夏洼段路面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名称:**县G311连栾线S214平**至崔夏洼段路面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鹿交文〔2024】38号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5日
评审日期:2024年12月18日(本次为远程异地评标,主场:**;副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0640.16元
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谭灿
证书编号:豫241****57770
公司地址:**省**市郸****开发区工业大道与建设路交叉口南150米
联系人: 李新平 联系电话:158****5560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3193.3 元
工期:150 日历天 质量: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戚芳芳
证书编号:豫241****66959
公司地址:**省**市**市**路与清风路交叉口向南500米路西
联系人: 张金勇 联系电话: 135****6608
第三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041 元
工期:150 日历天 质量: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潘坤
证书编号:豫241****95392
公司地址:****体育场电商大厦南门东300米
联系人: 卢冠岐 联系电话: 176****6606
三、评委小组成员名单:
杨丰华 侯俊莉 胡传印 (副场:**) 徐三英(副场:**)汲艳(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收费金额:117240元。
五、结果公告期限
未中标原因详见附件,本次公告公示期3日,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且质疑内容充分合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运输局
监督电话:0394-****696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311国道南50米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94-****557
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联 系 人:牛先生
地 址:**县真源大道北段
电 话:0394-****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牛先生
联系方式:0394-****388
附件下载:第一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