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12-18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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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 |||||||||||||||||||||||||||||||||||||||||||||||||||||||||||||||||||||||||||||||||||||||||||||||||||||||||||||||||||||||||||||||||||||||||||||||||||||||||||||||||||||||||||||||||||||||||||||||||||||||||||||||||||||||||||||||||||||||||||||||||||||||||||||||||||||||||||||||||||||||||||||||||||||||||||||||||||||||||||||||||||||||||||||||||||||||||||||||||||||||||||||||||||||||||||||||||||||||||||||||||||||||||||||||||||||||||||||||||||||||||||||||||||||||||||||||||||||||||||||||||||||||||||||||||||||||||||||||||||||||||||||||||||||||||||||||||||||||||||||||||||||||||||||||||||||||||||||||||||||||||||||||||||||||||||||||||||||||||||||||||||||||||||||||||||||||||||||||||||||||||||||||||||||||||||||||||||||||||||||||||||||||||||||||||||||||||||||||||||||||||||||||||||||||||||||||||||||||||||||||||||||||||||||||||||||||||||||||||||||||||||||||||||||||||||||||||||||||||||||||||||||||||||||||||||||||||||||||||||||||||||||||||||||||||||||||||||||||||||||||||||||||||||||||||||||||||||||||||||||||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4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 53 第六章 图纸(另附)...................................................... 53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54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55 【平公资建202511 号】****业务用房室内装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业务用房室内装修项目(项目代码2406-410472-04-04-512890)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4 日上午09 时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业务用房室内装修项目 2.2 项目编号:**** 2.3 项目建设地点:**省****大道与夏耘路交叉口俊海**明珠B座5层 2.4 工程概况:该项目为****业务用房室内装修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总面积2530.4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项目的拆除**工程、电器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装饰工程。 2.5 投资预算:****822.52元, 最高限价:****619.38元 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7 质量要求:执行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2.8 招标范围:第一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招标人要求的全部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全部内容)。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第一标段:业务用房室内装修;第二标段:智能化设备 2.10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1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截图) ;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不更换承诺书); 4、拟派项****中专及以上学历和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技术管理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书)。 5、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或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均可); 6、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或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 7、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注: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2.本项目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四、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cn/) 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cn/tzgg/10814.jhtml 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于**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EGP版本招标文件;投标人未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EGP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于系统内无法上传。 4、售价:0元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1月14日09时00分(**时间)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交易系统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1月14日09时00分(**时间)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交易系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2)****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和《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ggzy.****.cn/tzgg/48949.jhtml)。 (3)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监督单位:**市****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0400F****052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905 投标人可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5)“该公告已同步至“****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86****8658 地址:**省****大道与夏耘路交叉口俊海**明珠B座5层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199****5766 地址:**省**市**区中兴路100****公司综合楼11****车站对面)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供应商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221.****.166:8080/ggzy/)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 供应商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221.****.166:8080/ggzy/)。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附表1:施工招标控制价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技术负责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不组织)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另附)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不接受纸质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以澄清形式公示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公布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体上。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 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澄清、修改、补遗、答疑、变更等均以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同一媒体发布信息为准,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实质性承诺;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承诺; (10)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投标人名义以外的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1)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221.****.166:8080/ggzy/)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6.2 (1)投标人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3)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 3.6.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提交 4.1.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公共**交易平台(**省 ◆ **市)》公共**交易系统 (http://221.****.166:8080/ggzy/)。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1.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需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的申请。 4.2.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4 履约担保(如有)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1.1 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2.1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9.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详细评审
技术标评标办法
综合标评标办法
注:所有内容以各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本评标办法中与本招标文件其他处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评标办法为准,若本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附件不一致时以评标前附表为准,本评标办法总分值与分项分值不一致时,以分项分值为准(明显有误除外)。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标按优劣顺序排列,得分高者优先。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l)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委员会所有成员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交易中心平台上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为准)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 民 币 ( 大 写 ) (¥ 元 );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 民 币 ( 大 写 ) (¥ 元 );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 民 币 ( 大 写 ) (¥ 元 );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 民 币 ( 大 写 ) (¥ 元 ); (4)暂列金额: 人 民 币 ( 大 写 ) (¥ 元 );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合同价的调整原则: (1)设计变更; (2)现场签证; (3)政策性调整: (4)除以上(1)、(2)、(3)情况以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价格不做调整。 (5)工程量偏差的调整: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9.6.2 执行。 (6)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1.13 执行。 六、工程款: (1)预付款: 。 (2)工程款支付: 。 (3)竣工结算与竣工验收按程序进行。 (4)质量保修金: 。 七、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八、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九、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十一、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二、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三、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 十五、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 包 人 : ( 公 章 ) 承 包 人 : ( 公 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 字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 字 )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 子 信 箱 : 电 子 信 箱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建设部、****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9-0201)。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重要条款应填写如合同形式、付款办法、价格调整、履约担保等)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1.7 联络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2.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4.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 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工程质量 5.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7.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 。 8.材料与设备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 9.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 格调整方式: 。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1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的工程款; (3) 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 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 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20.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小组决定: 。 20.3.1 ****小组的确定 ****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一、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的有关技术说明文件 二、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中指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中标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项目总监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本规范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建筑建设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习惯作法。 本工程实施中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应在各个方面符合引用的标准规范。 本工程实施中采用图纸中指定的和以下列出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如出现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以标准高的为准。 其它现行的有关工程技术、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 技术规范和标准不全或与现行规范标准不一致时,以现行规范标准为准。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现场从业人员管理标准》(编号 DBJ41/T141-2014)配备施工企业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三、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按照国家目前有关规定执行。 目 录 (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实质性承诺;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承诺书; (10)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公章) 年 月 日
2-2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职务、手机号码)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实质性承诺 投标人 :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或相关证明)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备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九、承诺 十、其他材料 附件1 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联 系 电 话: 承诺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 单位地址: 。 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注册证资格证书名称: ,注册号: 。 项目组成人员: 。 类似业绩: 。 说明:投标内容汇总仅为评标汇总时需要,请投标单位汇总后列出即可,无需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