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和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和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8 ****环境局。
传真:0512-****0899
邮编:215028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方式 |
1 | ******丹纳赫****维修中心项目 | ****园区振胜路11号 | **** | **市环科****公司 | ****投资100万元人民币,****园区****公司****园区振胜路11号的已建厂房257平方米,****中心项目。主要为爱博才思、贝克曼两个品牌高端科研设备的维修与翻新,年维修翻新高端科研设备60台。 | 建设单位于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1月30日在http://szhjrx.****.net/bpqgs/qbgs/1780.html#网站对本项目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管理措施。 | 1、废气:本项目有机废气经厂房抽排风系统收集汇总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吴淞江。 3、噪声:合理布局,并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距离衰减、隔声等降噪措施,项目地噪声排放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4、固废: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 lqianqian@sipac.****.cn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公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