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82 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年产500万套灯饰及配件**项目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年产500万套灯饰及配件**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概况:项目位于**市古镇镇同益工业区**路107号第1层、2层、3层、4层、5层、6层之一,主要从事灯饰及配件制造,年产灯饰100万套、灯饰配件400万套。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21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25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4年11月29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12月19日开始调试,2025年06月18日完成调试。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间的生产废气,主要为熔融、压铸、脱模废气,打磨废气。
(1)项目熔融、压铸、脱模过程中会产生烟尘、有机废气和臭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T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熔融、压铸、脱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喷淋塔处理,再通过3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2)项目打磨过程中会产生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设备配套的水喷淋处理,再通过3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2.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进行集中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2)生产废水主要为喷淋废水,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该建设项目建成后营运期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项目每个厂房噪声声压级约在65~88dB(A)之间;原材料、成品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交通噪声,约在65~75dB(A)之间。
为减小设备噪声及其他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拟采用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
①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禁止在夜间生产;
②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和室外声源进行合理安装、进行必要的减震和减噪处理;
③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生产管理,合理布局。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沉降粉尘、废边角料、废布袋、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包装桶、沾有机油废抹布、废脱模剂包装桶、废炉渣、喷淋沉渣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