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户内增设燃气安全装置建设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居民户内增设燃气安全装置建设工程监理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陈先庆 联系方式:138****9181 | |||||
最高限价 | 90万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南路52****办公室 联系方式:0556-****150 |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评标办法 | 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最低价评标方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9日08时30分 | 计划监理服务期限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 |||
被否决的 投标人名称 | 详见评标 情况一览表 | 被否决的 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 投标监 理服务期限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 |||
地 址 | **省**市**区大王庙街165号 | |||||
投标价(元) | 818000.00 | |||||
项目总监 | 杨家锁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 注册监理工程师 | |||
****4037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项目总监获奖 | / | |||||
项目总监业绩 | / | |||||
监理工程师获奖 | / | |||||
监理工程师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 投标监理 服务期限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 |||
地 址 | **省**市**区纺织南路80号华茂1958项目C区3栋9层12、15、16、17 室 | |||||
投标价(元) | 837000.00 | |||||
项目总监 | 陈玉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 注册监理工程师 | |||
****0211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项目总监获奖 | / | |||||
项目总监业绩 | / | |||||
监理工程师获奖 | / | |||||
监理工程师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路达****公司 | ||||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 投标监理 服务期限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 |||
地 址 | **省**市**路157号 | |||||
投标价(元) | 856000.00 | |||||
项目总监 | 刘文校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 注册监理工程师 | |||
****9301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项目总监获奖 | / | |||||
项目总监业绩 | / | |||||
监理工程师获奖 | / | |||||
监理工程师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3日17时30分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皖宜专区( https://wanyi.****.c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人:陈先庆,联系电话:138****918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媛,联系电话:0556-****150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皖宜专区( https://wanyi.****.c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