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有关规定,****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4年6月至7月,对中共********办公室****县委目标办)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决算基本情况
县委目标办2023年部门年初预算169.10万元,调整预算后全年预算收入合计549.56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收入总计549.56万元;支出总计549.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6.04万元,项目支出43.52万元。2023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计549.56万元,支出合计549.56万元,无年末结转结余。截至2023年末,货币资金24.28元,均为银行存款。
(二)资产管理基本情况
1.县委目标办在中共********县委办)大楼四楼办公,截至2023年12****县委办办公用房7间约180平方米,****县委办,由县委办统一核算管理。
2.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县委目标办2023年末有94台/套固定资产,原值337701元,均全部在用。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县委目标办在预决算编制等等方面推出一些措施、取得一些成效。但审计也发现,县民政局在存量资金、往来款清理等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存量资金105540元未缴县财政。
(二)往来款108887.11元未及时收回及清理调账。
(三)未按规定租赁车辆,支付费用63595元。
(四)账务处理错误5000元。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明确整改要求,提出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管等审计建议。
审计指出问题后,县委目标办已积极整改完毕。****审计局将按规定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并督促公告审计整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