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关于**县长溪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水利许可〔2024〕4号
****水利局
关于**县长溪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
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管理站:
你单位《关于**县长溪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的请示》和相关资料收悉。结合我局组织专家对该工程的评审意见(见附件),经研究,现对**县长溪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如下:
一、工程规模及建筑物设计
(一)工程位置
本工程位于**县龙溪镇。
(二)工程任务
本工程的建设任务是:以防洪护岸兼有岸坡治理,保护龙溪镇沿线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及龙溪古镇的安全、两岸农田为主,同时有生态修复治理、水土保持、乡村**等综合任务。
(三)工程规模
**市长溪河(**县)治理主要为长溪河,涉及长溪河**村段及铁厂沟段等,综合治理河道总长3.3km(**村段2.6km、铁厂沟段0.7km)。
**村段左岸整治护岸长2048.43m(**堤防)、维持现状总长526.87m,**村段右岸整治护岸长2584.54m(**堤防)、维持现状总长46.01m。在K0+219.42、K0+730.33及K1+429.69三处设C20砼拦砂坎,坎顶齐平河床。在Z0+213.52、Z0+518.26及Z2+538.67三处设DN800C25钢筋砼预制管穿堤排水。每200m左右设下河梯步。
铁厂沟左岸整治护岸长355.94m(**堤防)、维持现状总长272.11m,铁厂沟右岸整治护岸长237.62m(**堤防)、维持现状总长352.99m。在B0+368.96及B0+570.16两处设C20砼拦砂坎,坎顶齐平河床。在B0+547.80处拟建交通桥,桥宽6m,桥长29m,每200m左右设下河梯步。
二、水文
****水文站选择,站点选择合理。
(二)基本同意设计采用手册查值资料按推理公式法推算的设计洪水成果。
(三)基本同意分期设计洪水成果。
(四)基本同意控制断面的选择及控制断面水位计算成果。
三、地质
(一)基本同意工程区地质条件综合评价。
(二)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调查评价。
四、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一)工程等级和标准
基本同意本工程河段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工程等级为V等,其主要建筑物按5级,次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
(二)工程总布置及建筑物设计
1.堤防工程:**村河道工程布置如下:左岸护岸段布置:Z0+000.00~Z0+606.60、Z0+614.26~Z1+915.07及Z2+434.28~Z2+575.30段为**护岸;Z0+606.60~Z0+614.26段为已成交通桥维持现状,Z1+915.07~Z2+434.28段为已建的滑坡体治理护坡维持现状。右岸护岸段布置:Y0+000.00~Y0+623.96、Y0+632.18~Y0+974.38及Y1+012.17~Y2+630.55段为**护岸;Y0+623.96~Y0+632.18段为已成交通桥维持现状,Y0+974.38~Y1+012.17段为支沟出口不做治理。铁厂沟工程布置如下:左岸护岸段布置:BZ0+160.21~BZ0+384.26及BZ0+496.16~BZ0+628.05段为**护岸;BZ0+000.00~BZ0+160.21及BZ0+384.26~BZ0+496.16段为已建的护坡防洪达标维持现状。右岸护岸段布置:BY0+352.99~BY0+590.61段为**护岸;BY0+000.00~BY0+352.99段为天然岸坡基岩出露,岸坡后为山体,本次维持现状。铁厂沟段大多为土质、砌石岸坡,部分岸坡基岩出露后部为山体。部分岸坡高程较低不满足防洪要求,故本次设计BZ0+160.21~ BZ0+384.26段采用C20埋石砼重力式挡墙,其他段采取C20砼镇脚+格宾植草护坡型式。
2.河道疏浚工程:本次清淤疏浚范围主要为本次整治河段,清淤长度为2.6km。
3.亲水设施工程:主要为下河梯步,为方便护岸检修、防洪抢险和当地居民生活,在护岸工程段沿线每隔一定距离设置梯道。工程区每隔约200m设下河梯道,工程段设26个。梯道垂直于堤脚线布置,梯步采用C20砼浇筑,梯步宽为1.0m,台阶宽30cm,高15cm,梯道修建至挡墙顶。梯道位置结合绿化布置可适当调整位置。
4.穿(跨)堤建筑物工程:**村段左岸堤防建设后为减少对左岸冲沟的影响,需在冲沟位置处设置穿堤排水管。本工程区在Z0+213.52、Z0+518.26及Z2+538.67三处设DN800C25钢筋砼预制管穿堤排水。垂直于堤脚线布置,进口与冲沟底板衔接,出口底板置于镇脚顶。
5.拦砂坎工程:**村段及铁厂沟段河道比降较大流速快,为保证河床稳定在河道合适位置设置拦砂坎,**村段主河道在K0+219.42、K0+730.33及K1+429.69三处设C20砼拦砂坎,坎顶齐平河床。铁厂沟在B0+368.96及B0+570.16两处设C20砼拦砂坎,坎顶齐平河床。拦砂坎采用C20砼浇筑,顶宽1.5m,高2.5m,迎水面坡比1:0.1,墙背坡比1:0.4,设0.5×0.5m的墙趾和墙踵,底部采用C20砼垫层厚0.15m。
(三)主要建筑物设计
1.堤顶设计
设计堤顶高程应不低于各断面洪水标准下的洪水位加堤顶超高,同时设计高程结合河道两岸规划情况及已成建筑物等综合确定。工程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洪水,为5级堤防工程。考虑到护岸管理及防洪抢险的需要,按照《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规定,确定工程段堤顶为防汛通道宽为6m,其中临水侧1.5m为人行步道宽1.5m铺设时先铺20cm厚碎石垫层。临水侧设1.2m高的栏杆。****车行道宽4.5m铺设时先铺20cm厚碎石垫层,再铺15cm厚C20混凝土。
2.堤体结构设计
**村段采用**堤防C20砼镇脚+格宾植草护坡型式。铁厂沟BZ0+160.21~ BZ0+384.26段采用C20埋石砼重力式挡墙,其他段采取C20砼镇脚+格宾植草护坡型式。
(1)C20砼镇脚+格宾植草护坡段
C20砼镇脚,镇脚顶高度高于河床0.5m,镇脚高度在3m,顶宽1.5m,镇脚基础置于砂卵石层上,需设置0.15m的C20砼垫层,如果基础存在淤泥质粉土需挖除,若挖除难度较大需采用块石换填厚1m。镇脚埋置深度不小于2.5m,墙前采用大块石护脚;镇脚以上至堤顶之间为了满足城镇绿化要求,坡面采用格宾植草护坡,坡比1:2,堤顶高于设计洪水位0.9m。格宾护垫厚0.3m,下设0.1m碎石垫层。镇脚每隔10m设施工缝采用沥青杉木板填充;堤顶宽6.0m,其中临水侧1.5m为人行步道宽1.5m铺设时先铺20cm厚碎石垫层,临水侧设1.2m高的栏杆。****车行道宽4.5m铺设时先铺20cm厚碎石垫层,再铺15cm厚C20混凝土;堤体采用砂卵石回填。
(2)重力式挡墙
铁厂沟BZ0+160.21~ BZ0+384.26段采用C20埋石砼重力式挡墙,挡墙高度在4.5~5m,顶宽1.0m,挡墙基础置于砂卵石层上,需设置0.15m的C20砼垫层,如果基础存在淤泥质粉土需挖除,若挖除难度较大需采用块石换填厚1m。挡墙采用C20埋石砼重力式,迎水面坡比1:0.1,墙背坡比1:0.4,墙趾高0.8m,宽0.8m,墙身埋设DN110排水管,梅花形布置间距1.5m,第一排排水管距河床0.6m。挡墙埋置深度不小于2.0m,墙前采用大块石护脚;堤顶宽2.0m(含墙顶宽),采用C20砼护面厚0.15m,下设碎石垫层厚0.2m,墙顶设置栏杆高1.2m;墙后采用砂卵石回填。挡墙每隔10m设施工缝采用沥青杉木板填充。
3.堤体基础处理
工程段堤基为砂卵石层上地基承载力值0.18Mpa,挡墙基础计算最大压应力值小于基岩的允许承载力,满足基础承载力要求;堤基若为淤泥质粉土堤段,为提高承载力,便于挡墙的浇筑,采用1.0m厚块石换填。堤身填筑前清除基础表土,厚40cm,清除基础中的杂草、树根等杂物,并对基础进行必要夯实。
4.河道疏浚设计
河道疏浚设计断面多为折线多边形,原则上疏浚断面离建筑物最小距离按3.0m控制,开挖疏浚坡度1:2.0~1:4.0。纵向清除泥沙、弃渣和垃圾,疏浚河底设计高程按原河道比降控制。清淤疏浚由上至下,分段逐层开挖,采用1.0-2.0m3反铲挖掘机开挖至设计河床高程。
本次清淤疏浚范围主要为治理段清淤,清淤长度为2.6km。
五、工程施工
原则同意施工组织方案。工程施工总工期为8个月。
六、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评价
(一)环境影响评价
原则同意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
(二)水土保持
原则同意水土流失的防治措施。
七、工程建设及管理
同意工程项目法人****。工程管理机构设置基本合理,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可行。
八、安全专篇
本篇编写基本可行。在施工、运行及管理的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现行有关规程、规范进行操作。
九、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工程概算编制依据及定额符合现行规定,取费计算基本合理,内容和深度满足本阶段要求。本项目工程概算编制依据及定额符合现行规定,取费计算基本合理,内容和深度满足本阶段要求。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405.5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924.40万元;施工临时工程96.22万元;独立费用216万元;基本预备费 120.28万元;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28.6万元,环境保护工程7万元,水土保持工程13万元。资金来源为:资金来源为申请水利发展资金、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本项目概算投资以****委员会下达的概算批复为准。
十、其他
本工程报告遵循了工程相关规定,基本满足报告编制要求,资料比较翔实,技术方案和措施符合当地实际,项目经济合理、方案可行、效益显著,建议尽早建设。请在项目建设期间按照本报告及相关规程规范安全施工,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做好项目建后管护工作。
附件:**县长溪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专家审查意见
****水利局
2024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