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应答的处罚期内。
4.****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5.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自2021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至少 1项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所有应答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或手机等);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应答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