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扩建12万台油电混动变速箱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433205F | 建设单位法人:草深宗夫 |
冯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区越溪旺山路585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扩建12万台油电混动变速箱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经度:120.552500 纬度: 31.197778 | ****机关:****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03 |
吴开管委审环建〔2023〕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433205F001U |
2019-10-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41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433205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院股份公司 |
****0191MA1MG37A02 | 验收监测单位:**迈****公司 |
913********668839K | 竣工时间:2024-06-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研究院股份公司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产品方案为年产12万台油电混动变速箱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产品方案为年产12万台油电混动变速箱,与环评一致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2万台(480台/天)油电混动变速箱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2万台(480台/天)油电混动变速箱,与环评一致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原辅料用量:环评中铝合金件用量为1045.75t/a、钢部件用量为279.3t/a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验收监测期间实际产量及原辅料实际消耗量进行满产能折算后,铝合金件消耗量为1050t/a、钢部件消耗量为300t/a。其他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 |
按满产能折算后,铝合金件实际消耗量相较于环评中估算量增加0.4%、钢部件实际用量相较于环评中增加7.4%,但是本项目实际建设产能未超过环评批复产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中废液处理装置废气采用一级活性炭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废液处理装置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置。其他废气、废水治理设施与环评一致 |
按照地方管理要求废液处理装置活性炭处置设施增加一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地点:环评中建设地点为****区越溪旺山路585号,依托现有厂房,新增部分生产设备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4.0592 | 0 | 4.6108 | 0 | 0 | 4.059 | 0 | |
1.367 | 0 | 8.724 | 0 | 0 | 1.367 | 0 | |
0.007 | 0 | 0.862 | 0 | 0 | 0.007 | 0 | |
0.015 | 0 | 0.129 | 0 | 0 | 0.015 | 0 | |
0.355 | 0 | 1.292 | 0 | 0 | 0.355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机加工废气治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设备自带油雾收集器+活性炭吸附装置 | 厂界上风向设置1个监测点位,下风向3个监测点位,监测因子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厂房外设置2个监测点位,监测因子为非甲烷总烃 | |
2 | 废液处理装置废气治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厂界上风向设置1个监测点位,下风向3个监测点位,监测因子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厂房外设置2个监测点位,监测因子为非甲烷总烃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产废水处理装置 | 企业回用水水质要求:pH6~9,电导率≤70μS/cm,总硬度≤35mg/L,氯化物≤17mg/L,悬浮物≤10mg/L | 物化+MVR+膜处理 | 生产废水处理装置进出口分别监测pH、SS、电导率、总硬度、氯化物 | |
2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处理厂接管标准 | 生活污水净化槽 | 生活污水净化槽进出口分别监测pH、COD、SS、氨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主体工程依托现有厂房及现有生产线;贮运工程依托现有库房;依托供水、供气等公用工程;依托现有废气治理设施、废水治理设施、固废暂存设施、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等环保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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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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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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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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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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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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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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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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