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乐桥镇、柯坦镇地块)监理服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12-02
**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乐桥镇、柯坦镇地块)监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乐桥镇、柯坦镇地块)监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提问1:招标文件 P55“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和业绩”中“3.2019 年 1月以来,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以完工时间为准),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每具有 1 项得 1 分,最多得 2 分,否则不得分。”根据该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的获奖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中任职副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是否可以得分
答: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参与获奖项目即可。
提问 2:招标文件 P28“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中“监理员 20 人: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资格”,水利行业只有国家级的《中华人民**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没有省级监理工程师资格。只有房建、市政等有省级监理工程师资格。水利行业的监理员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建议修改为:【监理员 20 人: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或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资格】
答: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予以认可。监理员需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或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资格。不做资审项,人员标后配备,需提供列表或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没有列表或书面承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9楼、11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0551-****213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3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薛工
电话:0551-****1304
2024年12月19日
原项目名称:**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乐桥镇、柯坦镇地块)监理服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12-02
**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乐桥镇、柯坦镇地块)监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乐桥镇、柯坦镇地块)监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提问1:招标文件第4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投标人业绩要求:类似项目:单个监理合同额不低于185万元的水利工程监理项目或工程投资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高标准农田类(或土地整治类)监理项目;3.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类似项目业绩指:单个监理合同额不低于185万元的水利工程监理项目或工程投资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高标准农田类(或土地整治类)监理项目。
依据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测算,单个监理合同额不低于185万元的水利工程监理项目对应的水利工程投资额最低为5000万元,而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工程投资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高标准农田类(或土地整治类)显然不对等,且本项目工程投资额为3.6亿元,请问类似项目是否应调整为“单个监理合同额不低于185万元的水利工程监理项目或工程投资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高标准农田类(或土地整治类)监理”。
同理,本招标文件第54页 评分标准表中 投标人近年类似项目业绩、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和业绩、项目副总监的素质中类似项目业绩等是否同步调整为“单个监理合同额不低于185万元的水利工程监理项目或工程投资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高标准农田类(或土地整治类)监理”。
答:本项目业绩设置的金额未超过该项对应指标的70%,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9楼、11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0551-****213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3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薛工
电话:0551-****1304
2024年12月9日
原项目名称:**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乐桥镇、柯坦镇地块)监理服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12-02
**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乐桥镇、柯坦镇地块)监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乐桥镇、柯坦镇地块)监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11.1招标人地址由“**省**市**县庐城镇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现变更为“**省**市**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9楼、11楼”
3.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1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由“**省**市**县庐城镇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现变更为“**省**市**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3楼”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9楼、11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0551-****213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3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薛工
电话:0551-****1304
2024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