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
****溪口镇违法建筑拆除、环境清理项目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特定条件: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采购项目需求:(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6日。
五、征求意见和建议的范围:
(一)采购需求是否存在问题;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三)其他条款是否存在问题;
****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六、意见和建议的反馈:各潜在投标人如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反馈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或传真)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七、逾期送达的意见和建议恕不接受。
八、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九、对提供虚****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政府****管理部门处理。
十、本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及“**政府采购站点(www.****.cn)”。
十一、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市**区溪口镇**路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顾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601
质疑联系人:张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4-****6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66号供销大厦二楼
传 真:0574-****2256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莉、张竞方、王智帅、梅孙碟、李新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2255
质疑联系人:傅冬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4-****2255
3.****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采购办
地 址:**市**区大成东路275号1015办公室
传 真:0574-****5326
联 系 人 :何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5326、139****6318
附件信息:
34.8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