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源路(潭州大道-潇湘大道)道路工程施工答疑与澄清公告
魏源路(潭州大道-潇湘大道)道路工程施工答疑与澄清公告
项目名称 | 石**路(潭州大道-潇湘大道)道路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交易分类 | 房建市政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湘江新区 |
相关公告 |
****对为魏源路(潭州大道-潇湘大道)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于2024年12月13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截止。现对该项目发布答疑与澄清文件。
一、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根据招标文件第54页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条款评审因素中有一条评审因素为:“授权委托书(如有)”,若我司涉及该项目投标文件的所有签署、递交、修改等投标活动均由我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则在投标文件中是否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请明确!”
答复如下:投标文件全部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本项目履约担保是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为准,即:担保金额及担保形式均以合同为准。”
答复如下:是的。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3:本项目招标公告和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名称为“魏源路(潭州大道-潇湘大道)道路工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项目名称为“魏源路(潭州大道-潇湘大道)道路工程施工”,请问投标时项目名称以何为准”
答复如下:本项目项目名称为“魏源路(潭州大道-潇湘大道)道路工程施工”。
二、本答疑与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答疑与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与澄清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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