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9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院)****中心面部三维扫描仪、胶片打印机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望**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A1-406
中标金额:33.7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面部三维扫描仪 | 先临三维 | DS FSCAN+ | 2套 | 128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许勤、蒋美岩、刁晋霞、牟丽娟、杨梓(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033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74.28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ahbidding.com),联系电话:187****5877。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省**市**区长**路2205号
联系方式:华老师、樊老师0551-****02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706室
联系方式:许芳妍187****5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芳妍
电 话187****5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