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俊嘉贸易有限公司厂房屋顶250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2-19
项目名称 | ****厂房屋顶250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高新区昌南慧谷B13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915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王超红 |
联系人 | 张火亮 | 联系电话 | 133****0666 |
项目投资(万元) | 87.5 | 环保投资(万元) | 1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1-11-01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使用****厂房屋顶,面积1917.84平方米 。分布式发电项目采用**乐丰450W半片单晶组件、锦浪逆变器、光 伏支架、汇流箱组成,建设容量为25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每年发 电量约为41万度清洁能源,每年减少碳排放量约350吨。项目采用自发 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运输、施工设备车辆尾气采取尾气净化处理措施后通过设备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采取预处理措施后通过市政管网排放排放至**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有市政环卫部门清理处理 | ||
承诺:**** 王超红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超红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10000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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