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8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医院建设项目 | **省**市**区宁围街道鸿宁路2357、2359号 | **** | ****成立于2024年5月8日,租用自然人韩宏文位于**市**区宁围街道鸿宁路2357、2359号,共计305.12平方米房屋从事动物诊疗经营活动。项目总投资200万元,购置麻醉机、心电监护仪、生化检测仪、手术台等设备,****医院。项目设动物手术室2间、犬类住院室1间、猫类住院室1间,其他功能用房包括宠物寄养间、宠物洗澡间、宠物美容间、卫生间等,主要提供宠物诊疗、美容、寄养等服务。预计年开展宠物诊疗1000例(设有动物颅腔、胸腔、腹腔手术设施)、宠物美容1500例、宠物寄养10只/天。 | 本报告在编制完成后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全本公开。公示期间,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项目审批单位均未收到群众电话、书面或是其他任何有关本项目的反馈信息。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加强室内通风日常清洁、消毒,使用除臭剂进行室内空气净化。 2、废水:宠物诊疗废水、洗浴废水单独收集,经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消毒预处理,再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职工生活污水汇合,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工作人员应合理喂食,避免宠物因饥饿或口渴而发出叫声,有效控制宠物活动噪声;同时减少人为的骚扰、驱赶;对病房采取一定的隔声减噪措施;营业时关闭门窗。选用低噪声设备,风管选装隔音棉;空调外机底部安装减振垫并安装隔声房。 4、固废:按要求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美容废物、动物粪便、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外卖综合利用。 |
****中心生态环境窗口联系电话:****9252 ****9236 传真:****9250
地址:**区市心中路1069****中心B楼)四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