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胜利东街3699号
联系人及电话:程健勇 ****033 157****0567
二、采购内容
1.基本情况:阳光大厦主附楼部分**石地面破损严重,需要更换数量约50块左右。
2.服务地点:阳光大厦主附楼。
3.投标控制价:4.88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三、施工注意事项
1.施工方务必全面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包括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物资材料安全防护等,坚决杜绝违规施工,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如因施工导致甲方、乙方或者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施工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2.乙方提供**石颜色要与原**石颜色接近,材料材质需由中标方提供样品及产品合格证,保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环保要求,经招标方审核同意后方可采购施工。
3.施工时随时做好垃圾清运和卫生清理。
四、工期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施工一般安排在周末或节假日时间,并不得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如遇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时,需随时停工,经招标方同意后工期可顺延,招标方不再追加由此造成的误工费及其他费用。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采用综合单价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材料规格型号不变,实际施工数量与合同所列数量不符的,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调整。在合同之外甲方要求追加或删减的项目,经甲乙双方询价签证后,予以调整。以上工程量调整追加额不得超过合同额的10%,如超过合同额10%的项目,需另行招标采购。
乙方按要求完成施工内容,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审计后,付至审计额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甲方一次性付清(无息),质保期1年。
质保期内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是否合格,以甲方出具的书面验收报告为准。质保期内,甲方提出维修要求的,乙方应在2日内维修完毕。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质保金,不再支付。质保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若乙方不履行质保期间的维修义务,甲方有权自行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若扣除的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乙方应在质保期满后7日内支付给甲方。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安装或装修装饰施工能力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
七、其它
1.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17点00分前。报名方式及要求:报名以邮件方式发邮箱:cwk_wfjgsw@wf.****.cn,邮件以《阳光大厦主附楼更换破损**石地面项目》命名,内容为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照片或扫描件及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现场踏勘时间安排:本次招标组织统一踏勘现场。踏勘地点:踏勘时间:2024年12月20日下午15点00分,超过规定时间不再接受现场踏勘。踏勘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有效授权委托书进场踏勘。参加踏勘现场时,现场填写《现场踏勘确认表》,并经招标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有效,投标企业凭有效的《现场踏勘确认表》参与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时间:2024年12月24日上午9点00分,超过规定时间不再接受投标报价。
4.投标地点: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0205房间。
5.投标时只限项目负责人1人到场。投标时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有效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单独封装,开标前递交,****小组审核后退回。
6.投标保证金:投标企业需现场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500元,以现金形式现场交纳,投标结束后,未中标企业现场返还。中标企业在签订合同并进场施工后3个工作日内返还。
7.投标报价内容包括:
(1)带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有效授权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权限;
(3)投标报价函,以书面形式,并签字盖章;
(4)履约承诺函;
(5)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有效的《现场勘踏确认表》。
以上材料以密封的形式递交,投标结束后由招标方存档,不予退还。
8.投标单位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资质参加投标。
9.本次招标现场开标,采用两轮报价方式,以第二轮的最低报价确定中标企业。采购小组评委经评审后认为不符合招标要求或明显低于市场价等情形的,有权取消该企业中标资格,并由次低价中标,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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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