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02项目)
水稳料采购招标公告
1.1本招标内容的使用人为:******国道202项目。
1.2招标人为:****
1.3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水稳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招标。
2.1项目概况
******国道202项目:国道202线****段改移(东环)工程路线起点位于**区章党街道章汉村黑大线,途经章党街道、章党大桥,新太河、石富村,终点位于**区碾盘乡关口村,全长约9.185公里。目前仅有章党大桥北-**路段已建成通车长约1.833公里,本项目拟**国道202线****段改移(东环)工程剩余7.352公里道路。
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60km/h,计划工期17个月,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23.5m,路面宽度22m。合同工期:2023年8月-2025年7月。
2.1.1工程地点:**省**市**区(如需****物资部王硕联系,电话:156****7218)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招标内容:水稳料,材料明细详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水稳料。其质量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关最新的质量、技术规范要求。同时还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以及乙方所提交的投标书(若有)、技术资料和产品说明标准 。如乙方提供样本的,应以上述标准、样本及文字资料中质量标准要求最严格的为准。
2.2.3本次水稳料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
3.2 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的生产厂家生产能力能满足我项目施工需求。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材料样本,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
(5)履约信用要求:近几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履约方面或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9 日至2024年12月25日10时00分(**时间,下同),****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1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单位需进行**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招标人:****
网上咨询联系人:物装部 152****8640
******国道202项目联系人:王硕 156****7218。
招标监督机构:****审计部
****
2024年12月19日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水稳料 | 吨 | 170000 | 2025年3月-2025年11月 | **市**市**区**国道202项目施工现场,联系人:王硕;电话:156****7218. | 水泥掺量4.5% | |
小计 | 170000 |
1 | 级配稳定碎石混合料 | 水泥掺量4.5% | 170000.****0000 | 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