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区八塘镇阳龙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修复、**及修复排水设施、浇筑挡墙、**及修复涵洞、**及修复护栏、标志设置埋设等工程内容。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53.504537万元
2.4 招标范围:
2.4.1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2024年5月21日提供的《**区林业生态修复整治提升项目(一期)四八路修复设计服务一阶段施工图设计》、2024年5月2日补充的电子档《S-04旧路路基病害处治设计图》、2024年5月2日补充的电子档《S-19**蓄水池大样图》包含的所有内容。
2.4.2本工程招标范围内对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原则处理:
1.本项目土石方外运运距按4公里考虑。
2.本项目混凝土、水泥砂浆及其相应制品均采用商品材料。
3.本项目开挖土石比例按全土方开挖区予以计算。
4.本项目施工图纸中波形护栏Gr-B-4E无大样图,按照Gr-C-4E的大样图计取。
5.本项目道路桩号K2+995-K3+015段挡墙的实际桩号为K2+990-K3+020。
6.本项目拆除部分的60%的波形护栏采取利旧安装的形式,拆除部分的40%的波形护栏由于已损坏无法利旧安装,需**装波形栏板及立柱。
7.本项目原有波形护栏拆除不利旧部分不考虑残值回收,拆除之后统一堆放并由建设单位自行考虑处置方式。
2.5 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4楼 | 地址: | **市**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12楼 |
联系人: | 肖老师 | 联系人: | 林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87****8449 | 联系电话: | 139****7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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