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完成情况的公告
关于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完成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9 10:38
2024年我旗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施乡村**战略”两条主线任务,牢牢抓住全区乡村**重点帮扶旗有利契机,认真贯彻“保持过渡期内总体政策稳定”和“四个不摘”要求,扎实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精准帮扶、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以《**“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规划》为指导,四个产业发展带(黄河流域现代农牧业经济示范带、沙漠生态经济带、牧区生态高效畜牧业产业带、半农半牧区特色种养生态产业带)为框架,进一步深化乡村**产业布局,统筹用好各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建立完善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助力乡村产业发展和农牧民持续增产增收,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圆满完成年初既定目标。
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工作共投入财政衔接资金14614.33885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587万元(扶持新型嘎查村集体经济资金21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77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8542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6万元、衔接资金8446万元)、市级财政衔接资金3306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91万元、衔接资金3115万元)、旗本级财政衔接资金2179.338853万元,共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项目31个,其中产业发展项目20个,投入12162.5万元,占比83.3%;巩固三保障类项目5个,投入1181.9625万元,占比8.1%;乡村建设行动项目2个,投入901.876353万元,占比6.1%;就业类项目2个,投入236万元,占比1.6%;其他类项目2个,投入132万元,占比0.9%。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财农〔2021〕122号)、《**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1〕8号)、《**自治区脱贫旗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实施细则》(内财办〔2021〕812号)、《**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修订)》(内扶贫办发〔2018〕75号)、《**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规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公告,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告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28日,公告期限为10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反映。
通讯地址:****(锡尼****人民政府斜对面)
监督电话: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咨询服务平台)
0477—****331(****)
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完成情况表
****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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