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为**县已脱贫户及监测户购买防贫保险(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为**县已脱贫户及监测户购买防贫保险一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区**市**大街36号
中标(成交)金额:95.5(%)
评审总得分:78.6(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为**县已脱贫户及监测户购买防贫保险二包
供应商名称:中国**洋****公司****公司
供应商地址:**区**市**区锦葫路中段
中标(成交)金额:95(%)
评审总得分:77.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为**县已脱贫户及监测户购买防贫保险一包
服务类
名称:为**县已脱贫户及监测户购买防贫保险(二次)(C****9900其他保险服务)
服务范围:对因病、因灾、因意外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已脱贫人口及监测人口,经保险经办机构认定符合条件的进行赔付保障。
服务要求:具备为**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提供防贫保险经办服务能力。
服务时间:自2024年1月1日零时起到2024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服务标准:包组001包:14个乡镇(巴什罕乡、玲珑塔镇、小德营子乡、谷杖子乡、娘娘庙乡、**科乡、大屯镇、**湾子乡、杨树湾子乡、石佛乡、雷家店乡、八家子镇、药王庙镇、**镇) ★1.具备为**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提供防贫保险经办服务能力。 ★2.严格履行保险责任,具体如下: 2.1防贫保障:对**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经核实后由保险人按照协议约定进行救助,包括如下情况: 保障内容:对因病、因残、因意外突发情况等造成保障对象生活困难,有返贫风险的,经核实后由保险人按照协议约定进行救助,包括如下情况: (1)疾病住院补充医疗赔付办法: 因疾病住院、因意外伤害、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补充保险等补偿后,仍需支付的医保范围内合理且必要费用,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按照阶梯式比例赔付,每人年度赔偿限额10万元。具体的赔付比例如下: 自付医疗费用 赔付比例 (市内) 赔付比例 (市外) 3000元——20000(含)元 75% 70% 20000元——50000(含)元 80% 75% 50000元以上 85% 80% (2)意外伤害身故赔付办法: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达到保单载明的精准扶贫、精准防贫项目保障标准,每人年度赔偿限额5万元。 (3)重大疾病赔付办法: 经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诊断初次罹患《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葫医保发【2020】23号)文件所附重大疾病,达到保单载明的精准扶贫、精准防贫项目保障标准的,保险人按保单载明的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每人年度赔偿5000元。 (4)因灾防贫赔付办法: 保障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包括雷击、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等)所导致的保障对象饮食、饮水、被服短缺、或者住房、基本生产物资损毁,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由村、乡确认后情况属实的,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每人年度赔偿限额10万元。 2.2、保险期间内,****工作部署,有必要对以上赔付标准进行调整的,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以签订协议方式另行约定。 2.3.其它赔付: 其它赔付标准,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以签订协议方式另行约定。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为**县已脱贫户及监测户购买防贫保险二包
服务类
名称:因病、因灾、因意外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已脱贫人口及监测人口(C****9900其他保险服务)
服务范围:14个乡镇(贺杖子乡、喇嘛洞镇、养马甸子乡、新开岭乡、素珠营子乡、碱厂乡、头道营子乡、老大杖子乡、要路沟乡、王宝营子乡、和尚房子、牤牛营子乡、汤神庙镇、魏家岭乡)
服务要求:★1.具备为**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提供防贫保险经办服务能力。 ★2.严格履行保险责任,具体如下: 2.1防贫保障:对**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经核实后由保险人按照协议约定进行救助,包括如下情况: 保障内容:对因病、因残、因意外突发情况等造成保障对象生活困难,有返贫风险的,经核实后由保险人按照协议约定进行救助,包括如下情况: (1)疾病住院补充医疗赔付办法: 因疾病住院、因意外伤害、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补充保险等补偿后,仍需支付的医保范围内合理且必要费用,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按照阶梯式比例赔付,每人年度赔偿限额10万元。具体的赔付比例如下: 自付医疗费用 赔付比例 (市内) 赔付比例 (市外) 3000元——20000(含)元 75% 70% 20000元——50000(含)元 80% 75% 50000元以上 85% 80% (2)意外伤害身故赔付办法: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达到保单载明的精准扶贫、精准防贫项目保障标准,每人年度赔偿限额5万元。 (3)重大疾病赔付办法: 经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诊断初次罹患《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葫医保发【2020】23号)文件所附重大疾病,达到保单载明的精准扶贫、精准防贫项目保障标准的,保险人按保单载明的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每人年度赔偿5000元。 (4)因灾防贫赔付办法: 保障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包括雷击、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等)所导致的保障对象饮食、饮水、被服短缺、或者住房、基本生产物资损毁,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由村、乡确认后情况属实的,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每人年度赔偿限额10万元。 2.2、保险期间内,****工作部署,有必要对以上赔付标准进行调整的,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以签订协议方式另行约定。 2.3.其它赔付: 其它赔付标准,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以签订协议方式另行约定。 ★3.进行年度核算。保险期结束后,保费发生资金结余的,可顺延为下一年度保险金,如农业农村局确认不再续保后, 承保公司将剩余资金退回。
服务时间:自2024年1月1日零时起到2024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服务标准:★1.具备为**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提供防贫保险经办服务能力。 ★2.严格履行保险责任,具体如下: 2.1防贫保障:对**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经核实后由保险人按照协议约定进行救助,包括如下情况: 保障内容:对因病、因残、因意外突发情况等造成保障对象生活困难,有返贫风险的,经核实后由保险人按照协议约定进行救助,包括如下情况: (1)疾病住院补充医疗赔付办法: 因疾病住院、因意外伤害、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补充保险等补偿后,仍需支付的医保范围内合理且必要费用,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按照阶梯式比例赔付,每人年度赔偿限额10万元。具体的赔付比例如下: 自付医疗费用 赔付比例 (市内) 赔付比例 (市外) 3000元——20000(含)元 75% 70% 20000元——50000(含)元 80% 75% 50000元以上 85% 80% (2)意外伤害身故赔付办法: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达到保单载明的精准扶贫、精准防贫项目保障标准,每人年度赔偿限额5万元。 (3)重大疾病赔付办法: 经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诊断初次罹患《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葫医保发【2020】23号)文件所附重大疾病,达到保单载明的精准扶贫、精准防贫项目保障标准的,保险人按保单载明的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每人年度赔偿5000元。 (4)因灾防贫赔付办法: 保障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包括雷击、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等)所导致的保障对象饮食、饮水、被服短缺、或者住房、基本生产物资损毁,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由村、乡确认后情况属实的,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每人年度赔偿限额10万元。 2.2、保险期间内,****工作部署,有必要对以上赔付标准进行调整的,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以签订协议方式另行约定。 2.3.其它赔付: 其它赔付标准,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以签订协议方式另行约定。 ★3.进行年度核算。保险期结束后,保费发生资金结余的,可顺延为下一年度保险金,如农业农村局确认不再续保后, 承保公司将剩余资金退回。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谷蕴华、张婷玉、刘群、王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为**县已脱贫户及监测户购买防贫保险一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6,233.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为**县已脱贫户及监测户购买防贫保险二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6,929.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
地址: **县**路1段91号财税大厦西侧
联系方式: 0429-****005
名称: ****
地址:**省**市**区瑞港大厦9楼
联系方式: 0429-****555
项目联系人:单博
电 话:0429-****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