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校区校园垃圾向外清运处置服务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将缴款凭证、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至邮箱****@qq.com,需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等信息。”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5-01-02 14:30:00(**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北校区校园垃圾向外清运处置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5000.00元
本次采购将北校区校园内的除泔水外的所有生活垃圾清理、****政府指定的地点处理等,其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1预算金额:225000.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225000.00元
标包1 | 其他服务 ****北校区校园垃圾向外清运处置服务项目(二次)_标包1 1(项)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北校区校园垃圾向外清运处置服务项目(二次)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服务商有能力从事生活垃圾清运、倾倒服务,****管理局核发的年度生活垃圾清运车辆登记证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乡镇****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清运证明;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或免费领取)采购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 (或免费领取) 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 2024年12月26日,每天 上午 08: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将缴款凭证、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至邮箱****@qq.com,需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等信息。”
方式:线下购买
标包1:500.00元
时间:2025-01-02 14:30:00(**时间)
地点:****致远楼417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局 ****供销**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部 财政部 ****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1.5《****财政厅关于加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6《****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办公厅 ****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2、供应商可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如下:
2.1采购文件费用缴纳账户信息:账号:103****92193,账户名称:****,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郊支行(汇款时需备注项目编号:1563/013(R))。
2.2将缴款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或)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至邮箱****@qq.com,邮箱标题请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
2.3以供应商名义付款时需备注项目编号、标书费;以个人名义付款时需备注单位名称、项目编号、标书费。
2.4开具标书费电子发票时请将缴款凭证、委托书、缴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开票信息发送至****@qq.com。
2.5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谈判。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东一环路1号
联系方式:0916-****6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高新二路2号**证券大厦8层招标二部
联系方式:029-****12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珊、刘艳
联系方式:029-****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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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