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王春生口腔诊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2-19
项目名称 | ****诊所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街19甲号(1门),(2门,二层)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22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王春生 |
联系人 | 王春生 | 联系电话 | 187****2200 |
项目投资(万元) | 15 | 环保投资(万元) | 2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12-18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8 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中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不含20张住院床位的)。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内容:口腔科 健身规模:两层网点 **牙椅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无环保措施: 室内空气直接通过排风扇排放至室外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无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直接通过排****处理厂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医疗污水处理器采取消毒过滤措施后通过排****处理厂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医疗垃圾由****公司收集处理,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采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音降噪等防止措施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推广垃圾分类及**化利用,实行垃圾分类制度 | ||
承诺:**** 王春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春生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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