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新媒体直播摄录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址:**市世纪城路66号。
供应商(乙方):****。
地址:**财富又一城小区。
四、合同标的:乙方为甲方提供新媒体直播摄录设备一批。
五、合同金额:****356.00元。
六、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12月12日。
七、合同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9日。
八、违约责任:
1.双方如有违约,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供货部分货值的1%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按照本合同项下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费用。因甲方迟延支付服务费用,造成服务工作停滞的,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3.因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瑕疵,由此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或使用存在障碍,或由此造成重**全事故等情形,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费用,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4.因乙方提供的产品未获得完整的所有权或知识产权授权,或产品的所有权或知识产权存在瑕疵的,乙方应向采购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且全额承担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同时乙方需解决产品的权利瑕疵,确保甲方可对产品进行无障碍使用。
5.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经乙方书面催告后甲方仍未在催告期内支付费用的,甲方除应付足应付款外,还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每日按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一金额计算(自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结点次日开始起算)。
6.乙方提供的售后维修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须立即进行修正。若乙方经甲方两次催告拒不修正,或两次修正后仍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的,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