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食材采购(2025年)中标公告
****职工食堂食材采购(2025年)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职工食堂食材采购(2025年) 三、中标(成交)信息 发布时间:2024-12-19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折扣率) |
1 | **** | 913********0362384 | ****工业园区 | 87.21(均分制) | 82% |
2 | ******公司 | ****0117MA1MXG0R3G | **市**区**街道**路38号03幢 | 86.37(均分制) | 81.5% |
货物类 |
名称:****职工食堂食材采购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一批 单价:/ |
代理服务费中标投标人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基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如按收费标准计算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本项目合计收费:26500元,由2家中标供应商平均承担(每个中标供应商1325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市**区定淮门大街5号
联系人:王品
联系电话:180****8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定淮门99号
联系人:王延之
联系电话:153****25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延之
电话:153****2585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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