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8日—12月24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市高新区天府三街 2024 ****医院新增医疗设备项目 | **省**市高新区石羊街道1107、1109、1111号 | ****医院有限公司 | ****集团****公司 |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租赁**省**市高新区石羊街道1107、1109、1111(建筑面积272m2),主要从事宠物医疗、宠物托管(寄养)等服务。其中宠物医疗项目包括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本项目住院部最多容纳宠物59只/d(21240只/a),门诊最大流量10只/d(3600只/a),宠物美容最大流量10只/d(3600只/a),年均手术100台。 | 建设期:项目施工时间较短,只要加强管理,施工场地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排水系统,故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卫生间,经过预处理池处理后可直接进入城市污水管网,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项目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是短暂且可恢复的,在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施工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可接受。施工期****回收部****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运营期: 【废气】项目内设置4套通风排气系统,项目内产生的异味经紫外灯消毒灭菌处理后,再通过通风排气系统排放,室内空气经过紫外线消毒能够很大降低空气中的含菌量和异味,在正常运营期间下,各废气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量约为1.708m3/d,预处理池规模完全能够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过预处理池处理后的废水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水厂处理。 【噪声】本项目噪声经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项目所在楼北侧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小区内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按照分类收集、优先综合利用的原则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无直接影响。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 /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A****管委会6楼********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3719 联系传真:028-****050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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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