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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供应商: 我院拟对“****中心改造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市场询价,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中心改造工程监理 (二)采购人:**** (三)项目预算:10万元 (四)服务期:实际施工期和工程缺陷责任期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三、服务要求 (****中心改造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 (二)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合同金额不少于 7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不少于2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评标办法 有效最低价,即所有参数、资质符合我方要求的最低报价方为拟(成交)中标人。 五、投标有关事项 (一)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2024年12月25日上午11时之前送达询价响应文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否则不予接收。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邮寄的安全性、时效性、保密性,任何导致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接收到询价响应文件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二)询价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应密封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询价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项目负责人的法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服务需求中需提供的相关资质、报价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询价响应文件请寄(送)至:**省********中心 吴飞(收) 电话:0551-****0772。 (三)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可以不对我院的询价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我院所有采购活动。 **省********中心 2024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