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申华机关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入围六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25-2026年度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的结果公告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事业单位2025-2026年度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编号:****
二、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管理处
征集人地址:/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黄露-0564-****268
三、入围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省**市名仕苑
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龚义红-136****5888
四、入围产品
标项名称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商品价格 |
大型车辆(中巴、大巴车) | ****大型车辆(中巴、大巴车) | 服务内容:一、供应商服务要求: 1.供应商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应在约定时间内达到承租方指定的候车地点,按照承租方指定的时间、路线行程安排行车,并密切关注车辆状况,确保行使安全。临时租车30分钟以内须到达指定上车地点。 2.提供租赁服务的所有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 3.车辆维护保养管理规范,使用安全可靠。 4.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须及时调换其它车辆确保公务出行正常运行。 5.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经营制度、保密工作制度、车辆运行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制度等。 6.供应商应根据使用单位公务活动需要,提供轿车、越野车、商务车、中巴车、大巴车等车型。 7.供应商须为跨区域公务出行订单提供车辆保障服务。 8.供应商提供租赁服务的车辆价值应符合公务出行用车规定,车辆价格参照购置价格规定执行。 9.供应商必须保证服务车辆品质完好,系统运转正常,车容车貌美观、无喷绘,内外清洁卫生、车内空气**,车身颜色以黑白灰色为宜。 10.提供服务的驾驶人员须有从事该业务的相关资质,证照齐全,技术良好。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无犯罪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3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文明上岗,诚信守时,作风正派,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等。 二、监管要求: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和相关地区汽车租赁及包车客运行业各项管理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 2.征集人有权利对入围供应商进行考核,若供应商出现交通安全事故或服务态度恶劣等不良情况,征集人和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3.供应商在基本服务质量要求外,应就车辆的卫生保洁、服务创新、服务质量标准化、应急方案、服务监督、重大活动保障等方面提出服务承诺。 4.供应商积极接受采购履约监督及现场检查配合采购方组织的日常考核、监督检查和管理。 5.在正式履约前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车辆行驶证、网约车运输证、驾驶员驾照、从业资格证(网约车从业证)等清晰影印件备案,材料原件供采购人查验,若未提供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服务车辆须进行周期性技术维护,应遵守信息化管理规定,统一纳入**省公务用车信息平台管理,机构运营资质、服务车辆、服务人员、管理制度等信息应上传平台备案,加入平台费用由入围供应商自行承担(此条提供承诺函,须实质响应)。登记在案的租赁服务车辆和人员信息如需调整,应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变更。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的规定,确保数据信息安全,不应扩散、违规使用公务出行信息。 7.租赁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出现下列违约行为之一的,经调查属实,给予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征集人将取消车辆租赁服务资格。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无正当理由拒绝按合同承诺服务租用单位的; (2)超过规定价格收费的; (3)提供虚假发票、保险单等虚假信息的; (4)实际出租车辆与租赁合同、结算明细单中填写车辆不符的; (5)被租用单位投诉并经查证属实的; (6)不履行交易文件中承诺的服务的; (7****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采购人综合考核评定、监督检查及管理的; (8)每月累计超过3次拒绝派车; (9)违反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 1220元 |
7座以下(含7座)中小型车辆 | ****7座以下(含7座)中小型车辆 | 服务要求:一、供应商服务要求: 1.供应商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应在约定时间内达到承租方指定的候车地点,按照承租方指定的时间、路线行程安排行车,并密切关注车辆状况,确保行使安全。临时租车30分钟以内须到达指定上车地点。 2.提供租赁服务的所有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 3.车辆维护保养管理规范,使用安全可靠。 4.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须及时调换其它车辆确保公务出行正常运行。 5.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经营制度、保密工作制度、车辆运行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制度等。 6.供应商应根据使用单位公务活动需要,提供轿车、越野车、商务车、中巴车、大巴车等车型。 7.供应商须为跨区域公务出行订单提供车辆保障服务。 8.供应商提供租赁服务的车辆价值应符合公务出行用车规定,车辆价格参照购置价格规定执行。 9.供应商必须保证服务车辆品质完好,系统运转正常,车容车貌美观、无喷绘,内外清洁卫生、车内空气**,车身颜色以黑白灰色为宜。 10.提供服务的驾驶人员须有从事该业务的相关资质,证照齐全,技术良好。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无犯罪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3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文明上岗,诚信守时,作风正派,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等。 二、监管要求: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和相关地区汽车租赁及包车客运行业各项管理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 2.征集人有权利对入围供应商进行考核,若供应商出现交通安全事故或服务态度恶劣等不良情况,征集人和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3.供应商在基本服务质量要求外,应就车辆的卫生保洁、服务创新、服务质量标准化、应急方案、服务监督、重大活动保障等方面提出服务承诺。 4.供应商积极接受采购履约监督及现场检查配合采购方组织的日常考核、监督检查和管理。 5.在正式履约前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车辆行驶证、网约车运输证、驾驶员驾照、从业资格证(网约车从业证)等清晰影印件备案,材料原件供采购人查验,若未提供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服务车辆须进行周期性技术维护,应遵守信息化管理规定,统一纳入**省公务用车信息平台管理,机构运营资质、服务车辆、服务人员、管理制度等信息应上传平台备案,加入平台费用由入围供应商自行承担(此条提供承诺函,须实质响应)。登记在案的租赁服务车辆和人员信息如需调整,应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变更。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的规定,确保数据信息安全,不应扩散、违规使用公务出行信息。 7.租赁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出现下列违约行为之一的,经调查属实,给予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征集人将取消车辆租赁服务资格。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无正当理由拒绝按合同承诺服务租用单位的; (2)超过规定价格收费的; (3)提供虚假发票、保险单等虚假信息的; (4)实际出租车辆与租赁合同、结算明细单中填写车辆不符的; (5)被租用单位投诉并经查证属实的; (6)不履行交易文件中承诺的服务的; (7****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采购人综合考核评定、监督检查及管理的; (8)每月累计超过3次拒绝派车; (9)违反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 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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