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清**大道119号共10处商业房产招租
(5年)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4年12月27日10时30分,在**省******交易中心公开拍卖(租)“**市三清**大道119号共10处商业房产招租(5年)”项目,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起拍价:
标的号 | 位置 | 所在楼层/总楼层 | 面积(㎡) | 租赁用途 | 竞拍保证金 (万元) | 首年月租金(元/m2) | 首年月租金起拍价 (元) | 备注 |
1 | **市三清**大道119号-1层 | -1/8 | 550 | 商业 | 2 | 5 | 2750 | 租期五年,租金按每两年递增5%计收,每三个月支付一次租金,首年前3个月为装修免租期;拍卖佣金 按照拍卖成交总价的1.5%计算,由承租方承担。 |
2 | **市三清**大道119号1层四直店面及夹层部分区域 | 1/8 | 400 | 商业 | 2 | 10 | 5440 | |
夹层/8 | 288 | 5 | ||||||
3 | **市三清**大道119号1层两直店面 | 1/8 | 200 | 商业 | 2 | 10 | 2000 | |
4 | **市三清**大道119号2层 | 2/8 | 1296.43 | 商业 | 2 | 10 | 12964 | |
5 | **市三清**大道119号3层 | 3/8 | 1296.43 | 商业 | 2 | 8 | 10371 | |
6 | **市三清**大道119号4层 | 4/8 | 1296.44 | 商业 | 2 | 7 | 9075 | |
7 | **市三清**大道119号5层 | 5/8 | 1296.44 | 商业 | 2 | 7 | 9075 | |
8 | **市三清**大道119号6层 | 6/8 | 1296.44 | 商业 | 2 | 7 | 9075 | |
9 | **市三清**大道119号7层 | 7/8 | 1296.44 | 商业 | 2 | 7 | 9075 | |
10 | **市三清**大道119号8层 | 8/8 | 698.32 | 商业 | 2 | 7 | 4888 |
二、拍卖方式:一家报名协议成交,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标的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参考,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2.公告的招租面积仅为参考面积,可能存在误差,实际交付以标的的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不论实际面积是否存在误差,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价。
3.本次资产招租,租期为5年,免租期3个月(免租期在租期内);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支付租金。租金为季付(一次支付3个月的租金),承租方还需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金额的租赁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应于标的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标的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首笔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拍卖佣金。承租方未经招租方允许,未能按期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标的的租期和租金从标的拍租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开始计算。在承租方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租赁履约保证金由招租方在租赁合同结束后10日内负责无息返还。不动产权证书号:赣(2018)**县不动产权第****283、****284、****282号。
4.租金每满2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5.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承租方必须在租期结束前无条件搬离标的物,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方给予相关补偿;若因承租方原因,需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必须至少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招租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承租方必须结清所有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等公共支出费用后无偿搬离标的物,且招租方可无条件扣除租赁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租方损失的,招租方有权继续追偿。在承租方搬离标的物时,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装修(不可移动部分)及原有配套设施,招租方也不对承租方进行装修补偿。
6.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省、市、区的规定合法合规经营,不得无证经营。经营所需的相关证件、资质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费用也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标的的消防设施按现状交付,如需消防改造与验收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7.承租方应按照消防、**、城管、卫生等有关部门要求做好安全保卫、消防、环境卫生、维护市容、创文创卫、门前“三包”等工作。承租方应承担由于执行上述部门规章制度不力而引发的一切事故和责任。
8.承租方应承担并按时缴纳水电费等费用,如有物业管理费的,也由承租方负责缴纳。
9.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合同期内,标的责任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人员伤亡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意外)。
10.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承租方在交还标的前应完成垃圾清运,标的内可移动的装修装饰、设施设备等应自行处置,不得强行要求招租方或新承租方收购。
11.未经招租方书面允许,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标的或改变租赁用途,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招租方可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和已缴租金作为违约金。
12.本次资产招租涉及的交易费用(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
五、标的咨询与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止接受咨询和展示,展示地点:**市三清**大道119号。
六、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6日17时止自然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手续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办理竞买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成功的承租方,竞买保证金可以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不计息)。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竞买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账号:2005 0308 0000 0084 68,开户行:**银行带湖路支行】
联系电话:138****9997金
公司地址:**省**市**区带湖路目鱼山庄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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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